文艺江南 发表于 2024-4-4 09:16

悦堤湾小区空置房物业费

本人为悦堤湾业主,2023年度缴费周期,物业费已全额缴纳,期间因房子未装修未入住空置6个月以上。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先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收取每个缴费周期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对此交费周期内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在下个缴费日期退还此缴费周期30%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
经与物业公司沟通,现物业公司只肯退还上一缴费周期内6个月的30%物业费,其余6个月全额收取不退,物业公司声称一直执行此空置房收费标准。恳请政府部门介入,协调退还应该退回的物业费。保障广大居民利益。

市发改委 发表于 2024-4-11 16:48

物业服务企业先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收取每个缴费周期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对此交费周期内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在下个缴费日期退还此缴费周期30%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
当事人如还有疑问,请致电8342475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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