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五一花苑)
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发布单位: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招租单位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位置仪征市真州镇建安路99号五一花苑B区1幢101室
基本情况面积4028.56㎡
租赁期限8年
租金参考价首年租金参考价:100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6时00分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2、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3、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4、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三年递增5%,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其他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5、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6、竞租人中标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署合同,鉴于租赁合同文本已经作为竞租文件的附件供竞租人在报名前查阅(租赁合同文本查阅地点: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邬经理、联系电话 0514-83585851 ,故竞租人报名即视为已经查阅了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认可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竞租成交后不得对租赁合同条款、内容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作竞租人弃标处理。7、如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本次竞租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1)逾期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2)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3)逾期未缴纳第一期房租的。8、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9、 特别约定,请各竞租人仔细阅读,慎重考虑:1、承租方须继续经营教培中心,自行处理与现有教培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完成消防隐患问题整改并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电话。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号缴纳,并请在用途里备注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 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帐户: 32001747036059918888-0003,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 。4、竞价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5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到滨江实业参与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我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保证金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10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滨江实业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 仪征市新沿山河路8号(城管局二楼东)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514-83585851 邬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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