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览家消防维修乱用维修资金事宜
住建局领导你们好:仪征市博览家小区在2024年8月发布通告,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质询物业,物业未做出回答,请住建局领导给与协调:
1.物业在未获得多数业主的同意下,动用维修资金,理由是“消防设施设备出现功能障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请问这一条判定是什么,重大安全隐患是由谁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有明文规定的,这次维修符合哪一条了。
2.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同时发生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凭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维修工程程实施方案,依法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物业出未提供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维修工程程实施方案。
3.在公示期未结束后,就已经开展维修工作,是否存在不合格。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该物业长期未公布物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本次维修未公布招标情况,维修项目明细。
网友:你好!经了解,前期消防救援局对博览家小区的消防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根据《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消防设施设备出现功能障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可以申请应急维修。施工方案经三方比价以及招投标,市住建局、真州镇、阳光社区以及小区业委会参与见证。相应的施工方案以及维修报价可向物业公司或者小区业委会进行咨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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