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秋名山 发表于 2024-11-19 20:30

工伤申报

我想问一下,有社保的情况下,工伤后,如果单位不进行申报,个人可否进行申报。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4-11-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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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本人等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报地址:西园北路39号政务中心一楼A26窗口(人社局工伤科),联系电话:8029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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