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深似海 发表于 2025-1-4 09:57

关于精神残疾人用药咨询

有精神残疾证,长期吃药,已申请慢性病,请问残联对于个人支付部分是否有补助,在网上看见残联之前关于这个问题的回复是这样的:根据《关于印发<仪征市综合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仪政办发〔2021〕85号)文件要求,对持有精神类残疾人证且享受精神类慢性病医保报销的残疾人,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就医拿药,使用医保范围内药品所产生的年度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600元及以下由残联全额救助,600元以上部分救助90%。请问现在还是这样执行吗?如果是,应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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