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901119 发表于 2025-6-3 14:37

和景印象城物业撤离

      2025.5.31和景印象城小区物业无故撤离,现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请部门给予回复,如何处理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3 16:09

根据《民法典》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5-6-3 16:49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3 16:09
根据《民法典》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 ...

九哥

动不动,就是法律法规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3 17:05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5-6-3 16:49
九哥

动不动,就是法律法规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响应国家号召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qinghe 发表于 2025-6-4 10:56

留保洁就够了

yztz 发表于 2025-6-4 11:46

qinghe 发表于 2025-6-4 10:56
留保洁就够了

:P 紧接着一个问题就来了:保洁的费用谁给?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5-6-4 13:22

qinghe 发表于 2025-6-4 10:56
留保洁就够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4 15:40

yztz 发表于 2025-6-4 11:46
紧接着一个问题就来了:保洁的费用谁给?

大多数业主想白嫖,已经无法满足物业日常基本运转,这也是很多物业被迫撤场原因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5-6-6 06:38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4 15:40
大多数业主想白嫖,已经无法满足物业日常基本运转,这也是很多物业被迫撤场原因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九 ...

九爷

又上升到了法律高度

闲散老人 发表于 2025-6-15 11:50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4 15:40
大多数业主想白嫖,已经无法满足物业日常基本运转,这也是很多物业被迫撤场原因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九 ...

第一,业委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费,业委会不是主要监督物业工作,帮物业收费,吃力不讨好,没人会做的。第二,起诉,说的轻巧,法院又不是物业的催费机构。最好的解决方法,取消物业,由市政负责,每个月给点卫生费就行了。

闲散老人 发表于 2025-6-15 16:27

和景可以搞个业委会,试试由社区牵头自治,物业费下降了,在政府指导下,话语权掌握在业主自己手里。如果好,全市推广,取缔物业。

闲散老人 发表于 2025-6-16 10:00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15 20:32
你是质疑法律?还是质疑法院的执行力?不要用你的想象说事,你说业委会好,请你在网上搜搜业委会的弊端, ...

请你不要带节奏,什么叫质疑法律。 执行法律是不是需要人去做,法院有多少人,忙的过来吗?如果物业归市政,就像水电煤,到时间自动扣款,哪有催费一说。物业服务不好,可以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社区负责监督和巡查小区服务。如果有人对扣缴的物业费有异议,再业主个人去法院诉讼,相信案件会大大下降。

闲散老人 发表于 2025-6-16 14:41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25-6-16 13:12
你难道不是质疑法律的公平性?还有你刚才不是说要成立业委会的嘛?怎么又变了?三岁小孩说着变着?说不过 ...

你啥素质,你到是说的头头是道的,解决啥问题了,还法院人手不足由组织部招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看问题的本质,只能庸医作为。普法简单,能解决小区的所有问题吗?就拿停车位来说,入住率高的小区,车位不够停,怎么解决?法律上有规定,投票人数不达标,车主没办法才违停,老百姓有很多无奈,你懂吗?真是司马衷作态,何不食肉糜

大铜山人 发表于 2025-6-16 14:53

“质疑法律”?虎皮不小,帽子蛮高,“钢铁公司”“帽子工厂”又回来了……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以“救世主”的面孔教训他人,也该反省自己一下吧……

人生留白 发表于 2025-6-16 22:41

大铜山人 发表于 2025-6-16 14:53
“质疑法律”?虎皮不小,帽子蛮高,“钢铁公司”“帽子工厂”又回来了……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以“救世主 ...

铜哥

您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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