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58307 发表于 2025-6-24 12:31

N1证年审

贵局领导!学考叉车证是为了很好的服务于社会。复审叉车证的目的是为了安全,有效的继续服务社会。从程序表面看是简单便民、而实际无形加了到门坎:复审表格中有一加盖单位公章就难住了需要复审的叉车司机,为了盖单位公章跑了好几家单位盖好了章确被告知叉车单位没有备案无法复审。这叫我们普通老百姓头脑希昏。本事免费的公益好事办到最后无法花几百通过培训机构才得已复审。希望贵局领导酌情优化叉车证复审制度,真正做到便民服务!谢谢!

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5-6-30 14:34

       网友您好: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二十六条“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二)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三)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的规定,第(二)(三)项的实际情况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确认无此类情形方可通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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