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班车无视临时红绿灯穿红灯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今年在解放西路和韩海路路交叉口处设置了一个临时红绿灯装置,方便了周围的居民以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但是近期五点下班后,从瑞祥化工厂出来的好几辆班车从大连路向北一直以飞快的速度往解放西路行驶,途中几辆班车的行驶速度已然超过规定的速度,尘土飞扬,鸣笛不断。特别是转入解放西路到了韩海路这个交叉口后,既然出现违规漠视临时红绿灯上的“红色”禁停标志超过斑马线,驾驶员已经明显看到韩海路上有非机动车穿行才停下车,待确认没人但是还是“红色”等未转为“绿灯”时,依旧加大马力过路口。这种行为已经超过两次以上,对于过往路口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人员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因现场没有摄像头,驾驶员才肆无忌惮的闯红灯,更是将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当成空气一样,建议此处增加摄像头和测速仪进行拍照,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参照机动车在临时红绿灯路口闯红灯,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第90条(罚款依据),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0条第(九)项,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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