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入学问题咨询
你好,请问学区房过户什么时候办理不影响孩子小升初入学,还有入学后当年能进行买卖过户吗? 市民您好!根据往年的招生政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执行施教区“三一致”要求。“三一致”内容为:学生户籍、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证(必须拥有房屋51%以上产权)和长期吃住地三者保持一致。符合“三一致”要求的适龄少儿通过施教区学校材料审核后,由施教区学校通知报到入学;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适龄少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多孩情况除外)。
教育局基教科电话:0514—83450311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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