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接到你反映的情况之后,我局于1月7日派出2名执法人员,从仪扬河东门大闸巡查至彩虹桥段,未发现电捕鱼或其他捕捞行为。经执法人员与当时的河边钓鱼人员咨询了解情况,我们推断该违法行为具有不规律性,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不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巡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水域进行捕捞需要办理捕捞证,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市民,在发现有人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市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或者我们渔政部门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同时我局也将加大此处的巡查力度。感谢大家对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
|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5-5-28 04:17 , Processed in 0.027779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