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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关于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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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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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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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仪征市 联通
我想请问,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公司只在就业协议上盖章但无法接受档案,想把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应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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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13794
发表于 2012-5-2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您是和仪征的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可以请用人单位或者你本人携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就业协议书(通常一式四联)、学校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完就业协议书备案手续后将协议书交至学校,请学下巨野部门将档案寄送到仪征市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您是和外地的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协议书备案手续后,将档案派遣至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如遇特殊情况需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学生档案派遣回原籍。
具体情况请与我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514—83424011
[此帖子已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 2012-5-28 17:25:2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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