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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湾] 土地征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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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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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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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天津市河东区 电信

你好。我是铜山村先进组成员王洪伟(15252704757),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村的农田在2011年全部被开发商征用,但是赔偿3年未到我们手上,原因是具体的分配问题没有商量好。

我想问一下,分配的规定是按照征地前的各家土地拥有分配,还是按照征地前的原有人数(户口)分配。

我结婚10年了,妻子和小孩的户口当时已落入我家,按照规定她们能分到些什么???

村长的妈妈已不在人世,女儿已远嫁。按照规定她们又能分到些什么???

每人强制缴纳13000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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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784
发表于 2014-5-1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138474001网友你好!近年来,铜山办事处严格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征地补偿资金分配一事,你所反映的征地补偿资金分配问题,我办已于今年5月7日,专门组织铜山村先进组、铜山组、王营组生产队长及群众代表,赴周边乡镇就征地补偿资金分配一事进行了专题调研,涉及征地的村民小组近期将结合调研的结果,制定出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你所反映的每人强制缴纳13000元,这项资金是征地补偿费中的劳力安置费,按照《仪征市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号令),这部分资金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失地保障账户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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