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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规局] 关于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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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浙江省宁波市 畅联技术电信机房
国土局领导,您好!

我是原刘集码头组村民,现房子拆迁,种的土地全部收上去,还没有卖出。安置了一套别墅。我育有两男孩,现想申请宅基地。但村里面说要等二十几年后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有关这方面的政策是什么样的?村里面的这种回答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或是推托?如果房子不拆迁的话,家里有两个男孩子都是可以申请另外的宅基地的。我家两个男孩子,挤在这么一套房子里,将来孩子成家怎么挤得下?

1、如果要等二十年,又会是什么一个情况?谁敢保证将来的政策?

2、如果没有宅基地分的话,可以有优惠政策自行购买吗?或是有优惠政策再买套别墅呢?

3、请您了解一下此情况,并答复!为谢。如果我说的不合理,请把关政策文件发给我。

151618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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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您好,根据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两个
及以上子女的,在其中一个子女达到婚龄后,确需分居另建的,可以申
请宅基地。关于是否有优惠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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