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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满是否可以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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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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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淮安市 电信
局领导您好:
我是市区学校的一名教师,现就城区教师交流的一些疑问咨询一下:
1、交流期限届满,是不是必须返回原学校?(小学第一批是自主选择的,第二批第三批是不是还是自主选择?)
2、如果可以不回原学校,是不是可以再进行下个循环的交流?或者干脆就不回头,将关系转入所交流的学校(实际即为调动)
请局领导在此给以明示,以打消相当一批的已经交流或即将交流的教师的些许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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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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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马到成功2018 ":
您好,城区教师交流的政策一直在不断优化调整,请您致电组织人事科0514-83450395,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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