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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咨询"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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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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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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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联通
贵局领导好:
      因本人所在村子被征地做万年大道北延,最近村里提出的"走户口"一说,意思是说把一部分被征地人的补偿款拿去社保局买什么保险,据说每人1万7千多,说退休以后可以拿几百块钱一个月,请问是否有这种说法?
     另外村子说每家可以有50岁以上的人"走户口",名额1-2人,有一部分是已经死亡几年的也能"走户口",村里说这是社保局规定的,不知道贵局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能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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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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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dministrator :
  《关于印发<仪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仪政发[2016]205号)文件明确,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符合领取条件时,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待遇。
  对于“每家走几个人”“死亡几年也能走户口”等哪些人符合条件推荐问题,请向国土局、农工办咨询,我局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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