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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投诉都市枫林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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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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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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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9 2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南京市 联通
都市枫林车位困难。业主委员会如同虚设!绿化毁于一旦。车辆乱停现象严重!车位为后期通过改公用绿化土地改部分车位。收取的租金费用为何不修复绿化?这些车位由物业掌控着谁的使用权,以出租形式出租!请问1.物业是何来的权利或资质采取这种形式授权其他专人使用?2.所得公用车位租金车位的钱用于何处?能否责令公布使用明细。3.那些后买车的居民或者添加车辆的该如何安置车辆?4.既然为共用土地,为何不改为共用?前期的人工改造费用应该收回。掌握这种出租形式不合理,对后期购买车辆业主如何交待?用大家的地给其他个人使用!不合理!5.一些已租的业主房产闲置准备买买卖但车位仍然续租着。只为买卖方便。浪费资源!物业已在本小区数十年不作为毫无管理有序的迹象,管理人员素质及水平有限。物业服务合同多少年?是否到期?到期又谁续签是否征求业主同意?如果需要更换物业公司流程什么?近期建议:1.重新评估物业的管理能力!和征求业主意见是否同意换物业公司服务!2.毁绿被改车位取消出租授权使用。浪费现有资源,改为共用车位。减少闲置浪费!3.要求物业尽快修复绿化。4.本人居住该小区13年。都不知道业主委员会的联系方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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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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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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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子护洋”网友你好: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
    根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万杨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中对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分配作了明确,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的净收益,其30%贴补物业服务企业,用于弥补物业费的不足,剩余的70%全部归甲方处置。
   如果该小区想要更换物业公司应由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都市枫林业主委员会主任顾学芳1395252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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