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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我市加强儿童血液类、心脏类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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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方面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日,我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强儿童血液类、心脏类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好特殊困难儿童的实际困难。

  1、救助对象。凡仪征户籍,参加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患血液类、心脏类重大疾病的18周岁以下人员。

  2、救助病种。一是血液类疾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疾病;二是心脏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疾病。

  3、救助标准。对患上述血液类、心脏类重大疾病儿童,住院期间,在医保报销(含大病报销)、医疗救助、慈善专项救助后,对剩余医保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实行兜底救助。

  4、救助程序。市民政、财政、慈善部门定期下拨救助资金,由各园区、镇根据患者申请实施救助。园区、镇民政办对两类儿童住院就医票据,根据市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医保范围内剩余费用,进行实报实销,每半年救助一次。初次救助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患病证明原件、就医票据原件等;后续救助申请只需提供就医票据原件,不再另行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该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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