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宣传

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937|回复: 0

[动态] 我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机制”

[复制链接]

4798

主题

193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金钱
3187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从2020年元月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与此同时,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统筹考虑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调整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为满足更多城乡居民养老需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由每年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调整为8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同时,市财政对应补贴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对重度残疾人、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继续保留现行100元、200元、300元3个缴费档次。对当年没有缴费的,允许进行补缴,但补缴不享受财政给予的缴费补贴。今后,我市将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财力等情况,适时调整政府补贴水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9-30 07:19 , Processed in 0.026849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