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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关于满分学习和学法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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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5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关于满分学习的事咨询一下车管所,驾驶证扣42分,学习之后,要考那几个项目,是考个科目一,这一项,还是要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等等。
咨询一下,关于学法减分的事,本人想学法减分,在申请的时候提示说名下有一辆KPQ726摩托车未办理注销手续,想问一下,车以前以被盗了,行驶证还在,好不好,办理注销手续,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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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综上,您所表述的记分已达42分的情形需要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被盗车辆无法办理报废注销业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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