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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关于学法免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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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本人名下有辆已过报废期的摩托车,但该车辆在很多年前遗失被盗。(被盗时已破烂不堪未做报警处理)现在本人名下还有一辆小汽车,有违章时登录12123进行学法免分,但后台显示我有摩托车报废未处理不能进行学法免分。请问贵局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摩托车报废或者如何注销摩托车的档案?请告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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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二条,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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