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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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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 s- _4 \6 h* l* J房屋拍卖公告(第三十批)0 H" t( R"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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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扬州市首创拍卖公司将公开拍卖以下标的,详情公告如下:* \4 U1 Q; T% G0 k3 U5 I* X
一、 拍卖标的:位于仪征市红旗花苑部分安置房,国有划拨用地。详情见下表:
3 m- Y1 p. {9 s0 V1 ]序号 房号 户型 建筑面积(㎡) 车库 总楼层 车库产权 起拍价(元), M- `0 ?; a( @" J
车库号 面积(㎡) 7 E% s4 }# R: k0 w* }
1 红旗E区14-109 两室 72.98 地上47 12.94 17 有 5137074 w* ~1 J Y, t# T( _' l9 R
2 红旗E区14-1002 两室 72.93 地下10 8.67 17 有 540061* `7 q0 k: W- p2 v' b1 H3 A
特别说明: 以上清单中房屋均已装修,均有配套车库, 起拍价含车库及装修价值。
) o: o/ u' \ o+ g二、标的咨询、展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房。看房联系电话:0514—83585621 联系地址: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金融集聚区C座一楼)2 s! q# g% ]( O; N4 H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9日下午2时30分,仪征市金融集聚区。
3 J+ D. e6 |) s1 A四、注意事项:. S- K0 v7 p; N
【1】本次所拍卖的房屋均为安置住宅房,简装,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仔细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主体结构除外)。9 b5 D5 ?+ T3 R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7个自然日内向拍卖人账户付清全部价款。若买受人需要贷款,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办理完结贷款手续,贷款资金向产权人账户缴纳。若买受人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付款,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水、电等过户,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房屋维修基金(具体金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另行向产权人缴纳。2 I( C' |5 E8 [5 H4 M
【3】买受人若有贷款需求,自行甄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自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在银行办妥手续并经银行放款并取得权证后方可办理房屋交割(两套房屋均已出租,交割时间为租期到期日,成交后至交割时间期间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贷款又不能及时缴纳余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
0 z% O! Q' Q8 G- W8 Y3 d' s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竞买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5万元进账凭证,每笔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保证金以竞买人的名义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首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仪征农村商业银行浦东支行。 账号:3210 8125 0120 1000 2885 78
, n5 P+ a2 g0 c( |报名地址:仪征市人民路人民99号城市商业广场。 报名电话:15949094959- [; a& x o! }! Y8 L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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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首创拍卖有限公司 V$ N+ V2 @& J; }: I1 ^ D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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