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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州镇] 关于申请指导成立优诗美地御园小区业主大会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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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0 1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

您好!

我们是仪征市真州镇优诗美地御园小区业主代表。为依法行使业主自治权利,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仪征市相关管理规定,特向贵镇政府申请指导本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小区基本情况

优诗美地御园小区位于仪征市真州镇,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完全符合法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

二、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性

1. 破解物业治理难题:当前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地上停车位分配不透明、公共收益收支未公示、基础设施维护不及时等,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未果,急需通过业主大会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 。

2. 落实业主自治权利:业主大会是保障业主共同管理权的核心载体。成立业主大会可依法制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规范物业选聘与考核流程,从根本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

3. 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现有治理矛盾缺乏有效化解渠道,成立业主大会能搭建业主、物业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平台,通过制度化方式解决纠纷,助力社区治理提质增效 。

三、申请事项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恳请贵镇政府履行属地指导职责,在收到本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明确筹备组中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及镇政府、社区代表的组成方式与产生流程,并指导筹备组开展业主身份核实、议事规则起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选等筹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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