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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金鑫花苑物业擅自改建健身场地、影响居民生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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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联通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好!
       我是金鑫花园小区居民,现就小区物业违规调整健身场地、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向贵局反映,恳请贵局关注并协调解决。
        小区原有专属健身器械场地,小区物业擅自将该场地改建为收费停车位,未经公示将运动器械移至小区广场正中。新安置点距离居民楼不足5米,不仅运动时的噪音、人员活动会严重干扰居民日常休息与生活安宁,同时也侵占了广场公共休憩空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物业此举既未征求居民意见、未履行公示程序,也未兼顾居民健身需求与生活权益,已引发小区居民广泛不满。深知贵局始终重视民生保障、心系居民生活环境,特此恳请贵局介入核查,督促物业整改,重新规划合适的健身场地,将器械迁移至远离居民楼、不影响公共休憩的区域。
        感谢贵局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盼贵局予以协调处理,还居民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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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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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接到居民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11月10日上午到小区查看,并和大市社区、物业企业了解情况。1、为满足小区居民的健身活动需求,健身器材经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通过社区向市文体旅局申请而重新安装的。健身器材原址经业主大会表决并通过法定比例后,改造为停车位,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2、就居民反映的噪音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安装健身器材使用提示牌,提醒健身居民减少噪声;加强日常巡逻和引导,对不当使用的及时提醒和劝导;及时与居民保持沟通联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如业主仍有异议,可向社区反映,由社区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我局物业管理科(83450210 )进行反映,我局将持续关注并跟踪进展,积极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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