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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房管局2007年8月9日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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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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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电信
    各位网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多年来对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市信息办为我们提供了此次与网友交流的机会。现在,市房管局领导和有关下属部门负责人集中在这里,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就您所关心的房管工作与我们共同探讨,同时,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线交流现在开始,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1)“火花”网友问:请问房管局,车库有房产证,土地证吗?
      答:车库领取房产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  车库层高必须达到或超过2.20m以上;
          2、  车库层必须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有一条不具备,均不可办理房产证。

    (2)“心与天共渺”网友问:既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既然是强制的,现在很多单位没有,政府也开会讨论过,政府今后有甚么行动??现在物价全部上涨,唯一不长的是工资,这样的情况,有多少工薪阶层买的起房子呢?
     答:公积金管理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的职能,具体请咨询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3419082.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

    (3)“※海风※”网友问:请问房屋公摊面积应是多少?占多大比例?我新买的房子跟我当初买时比小很多。
     答: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指房屋的外墙、楼梯及楼梯门廊等部位的面积,公摊面积的多少,是根据整幢楼的公摊比例系数与各套房屋的套内面积相乘得到。不同层数、结构、功能的房屋,公摊系数的大小不同;同一幢楼中,不同户型,若套内面积不等,则公摊面积大小不同。房屋公摊面积比例系数没有固定的比例数值,因房屋功能、结构、层数而异。一般住宅楼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10%左右,多功能房屋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要大于10%。

    (4)“幽韵雨荷添香”网友问:问个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一好友购买的房子是拆迁户的安置房,他们均有住房公积金,但产权是拆迁户的,款是我朋友付的,如果我好友想拿住房公积金,该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去拿公积金?
     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的管理职能,具体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419082,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

    (5)“虎头蛇”网友问:有几个问题麻烦房管局:1.农村房屋,发现白蚁,打什么电话,需要多少费用?2.父母户口在农村,子女户口城镇.父母百年后,房产如何处理,要哪些手续?3.现在仪征有开发商囤积居奇现象吗?房管局可以对各开发商已售房屋公示吗?4.买商品房可以直接以子女名义买吗?(子女才几岁)谢谢答复!
     答:1、农村房屋发现白蚁,直接拨打电话3450420,与白蚁防治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其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为7元/平方米。
        2、父母户口在农村,父母百年后,房产首先要办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后再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才能将父母的房屋转移给子女。
        3、目前,我市尚未发现开发企业囤积居奇现象。对于已销售房屋,我局定期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商品房交易数据,引导理性消费。
        4、可以直接以子女名义购买商品房,但如子女属未成年人,所购商品房付款方式不能贷款。

    (6)“qryt”网友问:1、仪征市目前维修基金是如何管理的,采取何种措施保证不被开发商挪用?2、仪征的房价出与周边城市一样一路上扬,本人认为存在虚高成分,能不能向社会公布各楼盘的已销情况(或认普通购房者有了解的权威渠道,以打击开发商的囤积居奇.谢谢!
     答:1、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我市的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是从2004年开始的,具体程序是: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交纳10%,办理商品房面积确权时全额交纳,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具体管理部门是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2、长期以来,我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发布商品房交易数据,公布收盘销售情况,积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7)“士者”网友问:据我了解,仪征的物业管理企业绝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物业发展的前景并不乐观,房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有无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如果有,将侧重于哪些方面?
     答:物业管理行业的扶持政策由市政府出台,目前,市政府根据《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我市物管行业的扶持政策主要为“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物业管理企业符合新办劳动服务企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8)“ぁ宝宝ぉ”网友问:城镇户口的居民能否购买农村私房,若可以如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费与普通商品房有何差别?
     答:城镇户口的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9)“爱蹦的跳跳糖”网友问:我想买化纤的二手房,但听说过户手续很繁琐,还找关系,想请问贵局有无这方面的政策规定,该如何办理?谢谢!
     答:目前,有关仪化房产转让手续需由仪化房改办审批,其办公咨询电话为3267703。

    (10)“ cynthiazh”网友问:我有两个问题请教:1.请问小区的空间是不是归所有业主共有?2.金鑫花苑内前段时间突然出现大量广告牌,看了觉得很不舒服。请问凭什么在小区里做广告,是否物业公司同意就可以了,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这可是公共空间。这些广告是否给钱了,如果是钱是否只作为物业公司收入,而没有业主的份?谢谢!
     答: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归全体业主共有,是根据其所有权来界定的。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在小区内做广告,要根据业主(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委托合同的约定,其收益根据《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扣除适当的管理费用后,将收益百分之三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企业,百分之七十补充进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xyz5243”网友问:请问社会主义改造房什么时候归还!
      答:根据1956年中央批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和196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国房字21号)规定,我国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从1956年起陆续开展。私房改造工作,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也遗留下一些后遗问题。由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2月16日印发了(1985)城住字87号《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过去凡是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我市的私房改造是从1965年开始,1981年进行遗留问题处理至1986年已全部结束,对原改造房屋除部分按照规定给予退还或者折价补偿外,其余房屋都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12)“alang1998”网友问:各位领导!本人94年购买的商品房,后因各种原因,产权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如何办理?税费能否减免?谢谢!
      答:品房如何办理权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房产平面图;
        4、完税凭证;
        5、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登记费80元/户(住宅)。
      关于契税减免需咨询财政局,电话:3421978。
    (13)“ ぁ宝宝ぉ”网友问:买房子拿钥匙就要交1000元的装潢押金,请问这有相关法律依据么?
      答:根据《仪征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建的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收取不超过一年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产权人收取装修保证金,标准为1000元/户。

    (14)“lmq3291947”网友问:请问房管局:我家是在农村的民房(08年建),由于对相关的法律条文不是很了解,房产证一直至今没有办理,请问:如现在去办房产证,去哪儿办?需要哪些手续,费用大概多少?
      答:农村的民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到所在地乡村建设管理所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土地证;2、建房证;3、房产平面图;4、产权人身份证、户口簿;5、费用60元/户。

    (15)“真州人士”网友问:请问,购买二手房是否可查阅此房是否抵押或查封?
      答:可以查阅,应按档案管理要求,我们在保护房屋所有权人隐私的前提下,由我们出具房屋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告知此房是否抵押或查封等基本信息。

    (16)“大飞”网友问:你好,我家在十二圩街道,我家对面是一座一百多年的老房子,现无人认领属公家代管(此房无房产证房主的后人在外地联系不上估计不会来认了),现在此房已经成危房面临倒塌,严重威胁我家庭成员的安全,我想把它买下,不知是否可以?如不可以,如果此房倒塌伤害到我的家人和我家的房子引起赔偿问题如何解决?谢谢
     答:您提出的问题市直管公房管理所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因该房屋是国有资产,需等待政府决定。

    (17)“清醒无用”网友问:父亲去世房屋可否办理赠于下代?需要哪些手续以及相关费用?
     答:不可以,需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
     需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平面图、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转让手续费6元/平方米,房改房减半收取。
        关于税的问题请咨询财政局,电话:3421978
    (18)“ 终于回家了”:请问租住的政府廉租的公房如果遇到拆迁了,拆迁费权益在房管部门和租住户之间如何分配呢?
      答:根据城镇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对廉租房承租户的管理是动态的,当廉租房遇到拆迁时,若承租户仍符合廉租房承租条件,则可继续享受廉租房保障,若不符合廉租房承租条件,则立即无条件退出廉租房。

    (19)“真州人士”网友问:请问,出具房屋档案资料证明,如何收取费用?
      答:根据扬价工(2007)88号《关于城建档案资料社会服务标准的通知》精神,出具房屋产权资料的证明费(含依据性材料),每份:对个人50-100,对单位200-400。

    (20)“好孬”网友问:请问家在农村,父母名下的房产要分一半过户给儿子(父母尚健在),如何办理?要交纳多少税??能告之依据的法律依据吗?  
     答:家在农村,父母名下的房产只要父母同意,可以赠与给子女(一半也可以)。首先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然后再办理房屋转移手续。赠与房屋的契税请咨询财政局,电话:3421978。

    (21)“房子要装修”网友问:家里新买了房子准备装修,仪征家装公司不少,不知该找哪一家好。看到房管局职能里有个装饰装潢行业管理,想问一下在贵局注册备案的有哪几家?我好选择一下,谢谢!
     答:目前,在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注册备案的装饰企业共有28家,这些企业各有特色,装饰设计、施工较为规范,装饰办以及装饰协会也经常对这些在册企业开展人员培训和工程质量评优等活动,其中,玖鼎、爱文、馨居、阳光树人等家装企业曾先后获得过扬州市评选的“康居杯”家庭装饰奖项。具体情况可以咨询3426915。
    (22)“sloope”网友问:请问下我是买的红叶小区的二手房,有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我了,我现在就差土地证,请问下房管局的领导需要办理土地证吗??如果办理的话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请咨询国土局,电话:3421981。

    (23)“没有办法”网友问:人民街向阳巷(也叫向阳新村)是由房管局开发公司开发的,上世纪九十年代还是仪征不错的小区,绿化环境都不错,但是近二年来无人管理,绿化死的死砍的砍种菜的种菜,垃圾到处扔一踏糊涂,多次反映无人问理,物业社区都无,成为市中心一大死角,请问:何人来管?还是自生自灭?创建如何通过?
      答:根据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新建商品房应当实行物业管理。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区,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整治,逐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的,由所在社区同意管理。
   (24)“wangrong1333”:我这里是马集镇前进村万庄组,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们这里修的房子不给领房产证。有什么明文规定吗?
      答: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规划许可证。以上两证不全不能办理房产证。
    (25)“柳絮飞扬”网友问:房管局领导:我家有十几间祖产在大码头,听我父亲说,解放后就被政府代管了,直到八十年代才归还给我们几间,剩余的就被政府经租了.我想现在早已经跨世纪了,不管政府代管还是政府经租,房子也应该还给我们了,况且扬州象我们这种情况的早就归还了,请问我们仪征什么时候还?具体该找哪个人问啊?
      答:我市私房改造工作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处理完毕,您的情况可向市财政局公产管理所咨询。
    (26)“租房户”网友问:欢迎房管局领导,问以下几个事:1、家里有白蚁,咬坏了门框和床架子,是不是就不能再用了?2、仪征房产中介公司是不是管房管局管理,如果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现在哪几家是在房管局备案的?有请领导答复一下,谢谢!
      答:1、建筑物一旦遭受白蚁咬坏,将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别是木门框和车库架子等木结构物品,直接影响到使用安全,如严重损坏就不能再使用了,需立即更换,以保证使用安全。2、目前市区有11家中介公司在我局备案,分别为:江苏中证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仪征市鑫鑫房地产中介服务部、扬州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仪征市恒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扬州安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慧宇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仪征市房地产中介事物所、扬州珠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大庆北路分公司、仪征市真州镇惠缘房屋中介服务部、江苏兴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房地产中介服务时,要求中介机构出示备案证明,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与中介公司发生矛盾纠纷,可向我局市场管理科反映。
    (27)“大飞”网友问:谢谢刚才的答复,但我担心的是此危房说倒就倒,我们全家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要等到何时政府才能解决呢?
      答:我所在十二圩设有公房管理科,请告知具体您家的门牌号码。具体事项请向十二圩设有公房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630131。

    (28)“小胖龙”网友问:请问,买卖二手房双方各需缴纳哪些费用?
      答:购买二手房需交纳:
      1、转让手续费,住宅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双方均各半承担;
      2、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100平方米以内收200元/户;500平方米以内收400元/户;1000平方米以内收600元/户。
    (29)“僻谣”网友问:请问,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人为我们办理房产证,请问个人要办房产证的话,要具备什么手续呢?
      答:集资建房要办房产证,需由单位或单位委托个人向我局申请。需具备的手续内容:单位办理职工集资建房产权的报告;建房时原市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批复中需明确为职工集资房);集资房的单位大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职工集资款发票;职工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证明;单位职工工龄证明;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0)“火花”网友问:请问房管局:
      1.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手续有哪些,以及相关费用?
      2.如果把房屋赠给下代需要哪些手续以及相关费用?
      答:1、因房屋取的方式不同,所以有不同房屋产权登记类型,如:自建房按初始登记办理,翻建按变更登记办理,买卖房屋按转移登记办理等,其不同登记类型,其收件程序各不相同,所交费用也各不相同,不知你办理何种房屋登记,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我局服务中心,电话:3428221。
        2、赠与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1)赠与公证书;2)赠与人、受赠人身份证件;3)原房产证、土地证;4)完税凭证;5)测绘图。

    (31)“老九”网友问: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小广告,请问如何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
      答:我局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实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和执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执业人员业务水平。目前,在我局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都能较好地按照规定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对于乱贴房产小广告的行为,我局将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整治。

    (32)“开心快乐”网友问:新天地花园小区里面有很多另外盖的车库(占用绿化地)被物管卖掉了,这些钱应该归谁所有,还有,有没有这样的管理,同一个小区管这里不管那里.长盛物业管理公司口口声声的叫亏,他们有几个管理人员,现在小区里的草都是他们自己拔,连人都不愿意请,还谈的上什么管理,把这里当成他们家的自留地了,我想房管局应该出面好好管理象这样没有资质物管公司,为老百姓说说话.
      答:占用小区绿化地起车库是否合法请您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卖车库的钱归谁所有,取决于车库的所有权。对你反映的长盛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我们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后,已多次到小区调查了解情况.形成目前小区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如: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房屋、附属设施质量问题,少数业主“物业管理有偿服务”意识淡薄,不愿交纳物管费等,我们房管部门已根据自身职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物业公司诚信经营,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时,小区是业主自己的,希望大家也及时向小区所在的社区反映,在没有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的情况下,请社区按照《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牵头召集,组织,见证局部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成立业主小组,并推选适当数额的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对话,维护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权益,同时也便于协调物业公司与区域内个别业主之间的纠纷。
    (33)“水手情魂”网友问:请回答农村自建房过户问题,谢谢?有三个孩子(2男一女),如果父母全部赠与给三儿子,大儿子需要签字吗?就是说父母赠与,要征求其他子女认可吗?
      答:父母将房屋赠与给三儿子,不需要大儿子签字,也就是说不需要子女认可,只需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即可。
    (34)“老九”网友问:现在物业企业不少,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请问房管局如何加强对房产企业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展!
      答:我局通过加大物业管理行业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种法规,不断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使物业管理行业走上快速、健康、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是建立了企业资质考核制度  严把企业资质关,同时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企业动态管理。二是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行为  市房管局逐步建立了“质价相符”的服务与收费机制;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透明化管理,引导业主建立“有偿服务”的消费意识,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的良性循环。三是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 对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全面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我局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四是完善业主自治管理机制  建立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工作有效结合的新局面,促进了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引导业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在行业内积极推广开展“评优”工作  通过量化考核,打造出本地区、本行业的物管品牌,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截止目前,我市有省优物管小区2个,市优物管小区5个。

     (35)“XHW2008”网友问:请问房产测绘费是否可以减免??
       答:房产测绘费不好减免。
        1、房产测绘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而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委托人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在提供合格的房产测绘成果时收取。
        2、我市从事房地产测绘的单位是仪征市房地产测绘队,他是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其向委托人提供测绘技术服务及相关测绘产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测绘费用,是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

    结束语: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通过今天的在线交流,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广大网友对房管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围绕职能,创新思路,切实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进我市房管事业既快又好地发展,为“三年倍增、四年小康、五年再上新台阶”奋斗目标和“精彩一跳”的顺利实现,作出应有贡献。这次在线交流结束后,如果各位网友还有什么问题、意见或建议,欢迎在中国仪征政府网站论坛留言,我们将安排专人及时整理并反馈。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

[此帖子已被 仪征市信息办 在 2007-8-10 11:21:5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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