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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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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6285
发表于 2008-1-2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今年本人刚交了210元“仪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问医保处:这210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可否报销?怎么报?另若在门诊看病,可否也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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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5532
发表于 2008-1-2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患者因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及重症尿毒症透析发生的门诊费用符合规定的可比照住院办理;经鉴定,参保患者若患有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II期以上(含II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情感性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各种恶性肿瘤8种慢性病,可按规定享受门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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