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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孕检费为什么不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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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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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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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新的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中关于生育保险条款中有涉及产前检查的都属于生育医疗费用。请问为什么产前检查费用在仪征不可以报销? (附相关条文
1、生育医疗费的特点(1)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之前的孕期即开始支付,事先保障和事后保障相结合;(3)生育保险医疗服务保障水平高于医疗保险,没有规定起付线和封顶线,门诊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出现高危情况下的医疗费用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医疗费的项目(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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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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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xinxincj123”:
    根据仪人口计生(2010)14号文,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妇幼保健所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因此孕前检查属于免费项目,不需要报销。具体请向市计生委咨询。关于围产期检查费,我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将按社会保险法要求作相应调整。
[此帖子已被 仪征医保处 在 2011-7-7 17:17:2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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