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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致交警大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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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8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于2011年10月27日下午5点10分至5点30之间,在黎明大酒店前面的主街道上,我的亲人(43岁,王君)骑着一辆黄色的富士达电动车被一个很新的越野车式四轮撞倒在地,身上腿和胳膊全都破了,之后叫车主去修电动车,到了维修点,找理由说去拿钱,然后就不见了,(车子黑色的应该是新买的,只有零时牌照,车主是胖胖的30左右,174cm左右)
电动车现在可以说已经没用了,修的钱可以买个了,右手上的玉镯子买的时候两三千,现在成一堆碎片了,今天打个电话问一下,话没讲完,你们交警直接挂掉,难道警察就是这样帮助老百姓的吗 ?
还有,昨天我跟他说了,维修点的人说店里有监控,当时肇事者也去过店里,可以把监控调出查看,维修点的店员都同意查看,可是那个警察好像不耐烦,理都不理我,你不调黎明大酒店前面的监控就算了,可是你看一下维修点的监控又怎么地呢,现在车子还在维修点呢,上班都没车子骑,难道要我的亲人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吗?
希望交警大队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肇事者也要严惩!
                                               本人严伟,电话1865279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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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事故经我大队办案人员调查:黎明大酒店和维修店的监控设施都未发现肇事的无号牌小客车和驾车人,伤者王君又未能提供准确的肇事车辆临时号牌。针对此情况,我大队将加大查缉力度,力争早日查获肇事车辆及驾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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