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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咨询失地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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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中学生

Rank: 2

金钱
251
发表于 2012-2-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联通
   领导你好!2011年年底我们岔镇草房组的土地被征用了,村里组织人员到我们组开会,每人要交13000元可以享受失地保障金,说到60周岁就可以享受了,我想咨询一下失地保障金是如何实施的?交13000元是否符合失地保障金政策的允许?另外,失地保障金与新农保可以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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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13794
发表于 2012-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答:2008年12月30日,市政府出台了《仪征市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政府令[2009]第1号)。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人数的测算,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的收取和解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业务管理,明确内设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费和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台帐;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新征建设用地面积,按规定将政府出资足额划入财政专户。农工办、公安、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做好交地、用地矛盾协调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您可向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咨询所涉及的征地项目安置情况和保障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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