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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关于6月1日实施的学前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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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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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9 08: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移动
6月1日实施的学前教育法,重点在幼儿园和校外机构不得提前教学小学内容,包括拼音,汉字等内容,那对于幼儿园和校外的幼小衔接机构有没有监督管理?小学会不会默认孩子都已经学过拼音而不进行教学或者教学进度过快?会不会为了赶进度不顾孩子的接受能力?对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监督管理是统一的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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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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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
      教育部于2018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市严格落实通知要求,通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集团互查等方式,实行全市幼儿园每月督查全覆盖。校外机构方面,设巡查人员定期监管,依据 “双减” 政策,严禁以幼小衔接等名义开展学龄前儿童线下学科类培训。小学全面实施 “零起点” 教学,按课程标准科学安排进度,通过教研活动优化教学衔接,杜绝默认已学或赶进度现象。对于公立、私立学校,监管标准统一,均纳入常态化督查范围,确保政策执行无差别,切实保障幼儿健康成长与教育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市幼儿园将依法规范办园行为,努力让孩子在快乐的生活和高质量的游戏活动中获得身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仪征教育的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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