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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问一个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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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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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IDC机房
废弃电池对环境土地的破坏是相当严重的,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不断在持续变坏!  ...  ...
请问,为何仪征没有向一些地方一样,在一些公共场合和居民小区门口设置废弃电池回收工程,统一回收处理,要不我们的废弃电池都不知道该不该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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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踏平东赢”:
    国家近年来对废电池污染采取的对策不是鼓励回收利用或集中处理,而是从源头实现电池“无汞化”。 1997年,国家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次性电池都必须是无汞的或者含有微量的汞,普通5号、7号电池都已达到低汞、无汞化标准,能够自然降解,零散处置对环境一般不会有危害;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指出,废电池的回收重点是镉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纽扣式一次电池,具体回收应由生产商、销售商在销售渠道中进行。普通无汞化的废一次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不鼓励集中收集已经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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