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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请教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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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高中生

Rank: 3Rank: 3

金钱
1055
发表于 2011-8-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首都在线数据中心
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小孩两人名字,爱人没有迁入,那么现在居住屋人均面积如何计算,是按两人算还是三人算?我的父母住农村,是否也把他们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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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7879
发表于 2011-8-2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根据《仪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仪征发[2007]134号)文件,关于家庭成员人口认定、家庭可分摊住房建筑面积人口认定、原住房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一)与申购家庭夫妇同住的未婚或离异、丧偶后他处无住房的直系亲属;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三)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二十七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一)与申购家庭夫妇同住的未婚或离异、丧偶后他处无住房的直系亲属;
(二)依靠申购家庭照料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
(三)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四)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二十八条 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原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自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三)申购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内已转让的自有住房;
(四)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五)申购家庭用于出租的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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