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仪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文明、安全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全市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四、除春节假日(含除夕)期间外,城区新S333省道(天宁大道)以西、胥浦河以东、宁通公路以南、长江以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六、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旅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七、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逢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报行政许可。
八、全市餐饮服务行业要加强对本单位及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烟花爆竹燃放解禁期间或非禁放区域,指定专人管理,划定燃放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监督、引导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段,餐饮服务行业要监督消费者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九、在烟花爆竹燃放解禁期间或非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燃放烟花爆竹。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封闭的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冷焰火。
十一、违反本通告,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携带烟花爆竹的,依据《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查处结果纳入诚信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十二、违反本通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检举。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十四、市公安局具体负责组织本通告的实施。
市安全生产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供销、教育、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市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学校和家长有义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教育。
十五、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相关监管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本通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信99%的市民都会支持的!建议对不遵守的人象南京市一样重罚! 支持仪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需要大力宣传 强烈支持。最好再留个举报电话 几个大酒店门口,谁来管?谁能管?! 支持禁放烟花爆竹,希望责任部门尽责,严格管理! 好!坚决支持!加大宣传! 好!坚决支持!加大宣传! 大力支持,真的太吵了 好。很支持! 好,坚决支持! 必须支持,政府英明!!! 严重支持!!!!
点赞一个!!!!
重点抓好酒店门口此一陋习,给市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