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小宅 发表于 2017-12-30 17:53

农村种植用地承包为养殖用地

仪征月塘镇高集乡夏营村娄庄组把本庄大部约100亩种植用地承包给人用作养鱼虾,现正大面积挖塘堆土。请问此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再问,如合理合法,在承包人退包之后还田如何解决?现承包人给了10万元押金。注,田亩数不定准确。

月塘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8-1-4 14:05

该组土地原承包给外地人种植,租金是每年每亩430斤稻谷,当年市场价,今年下半年,该组群众又联系一养殖户,租金是每年每亩480斤稻谷,当年市场价,该组群众一致同意流转给该养殖户经营养殖,村组为规避复垦风险,已经考虑在租地之前,不但先交了一年的租金,还交了复垦保证金10万元,并上报市农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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