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闲翁 发表于 2019-5-22 07:51

关于仪征机关事业单位新老职工住房补贴统一发放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关于仪征机关事业单位新老职工住房补贴统一发放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1政策由来与变迁: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23号文结束了我国单位福利分房的历史,并建立新老划段的住房补贴制度;99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房改办等部门《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和标准(一)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老职工,购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行逐月发放住房补贴。(二)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职工工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职工工龄等因素确定。逐月补贴标准按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比例执行。但由于地方财力等原因,此项政策不少基层县市都未得到落实。②仪征从2013年开始给98年12月31日之后工作的新职工按月发放住房补贴,补贴数额为工资的17%,98年之前发放4.9%的补贴。2018年开始,98年12月31日之后工作的由17%调整到22%,98之前的发放15%的补贴。仪征市政府也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逐年化解积压的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分析政策发展过程,一方面我们看到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政策随着新的形势在不断地微调,在职职工的补贴收入不断得到落实和提高,针对存在的矛盾,各级政府也在努力做到公平公正。2现有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更趋公平,但也存在明显的问题:①在职人员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为15%,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为22%,每个月老职工要比新职工的核算工资要低7%,由于工资低7%,导致公积金也低,合计总收入低到9%,粗略统计每月少收入800元左右,还不算13月工资及养老金缴存及年金缴存。一月800,一年近10000,工作30年则少享受的补贴保守算大概为30万左右,还不算今后工资的上涨,如果每10年工资翻一番,那享受的补贴保守估算约少50万---80万左右。而与新职工多享受的几十万补贴相比,老职工中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只是额外的享受一次性补贴,仪征约为1.5万元,收入之悬殊,形成鲜明之对比。就算享受过福利分房,按照规定也只是不享受1.5万一次性补贴,但其它工资待遇也是应该享受的。仪征98年之前工作的老职工依据的是20年前制定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的住房补贴,标准是200元×75平=15000元,所以老职工只有1万5,20年不变标准,而98年之后工作的按月发的补贴和工资收入增长挂钩,按月发放却能拿近30---50万。②住房补贴现在随工资按月发放,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工资收入,因为早工作几年甚至早工作几十年,就要因为爹妈早生几年,工作起始时间早,而被剥夺公平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吗?每年都要损失将近10%的收入吗?我认为这明显是不符合《宪法》《劳动法》的规定的。没有什么比这两法更大的法了。③有些同志会说,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享受过福利分房,不应该在享受住房补贴。没有参加过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也不应该在享受按月发放的补贴。不能既吃粽子,又沾糖。这些看似很有道理,也似乎符合相关规定。其实不然,有些数据和政策前面已经阐述过了,需要强调的98年之前工作的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在仪征区别就是享受过的不再发放1.5万,那么这项政策的逻辑就是,享受过的不拿1.5万,没有享受过的拿1.5万,同样的情况,98年之后工作的也属于没有享受福利分房,却多拿了30--50万左右,两个数据一对比,同样是工作,收入相差这么大。我相信财政部门算一算会比我算的更清楚。在同等条件下,甚至97年工作的同志每个月的总收入都比2002年工作的人每月少500元,这怎么能让人心态平衡。换做是你,你能受得了吗?3为什么问题明显,各级政府有心改变,这么多年也几经完善,人不尽如人意呢?①不少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国务院政策将一次性补贴的标准,与工资涨幅或当地的房价挂钩,大幅提高一次性补贴的标准,缩小这种差距,也是一种有益探索。但在更多地区,各种利益错综复杂。按政策大幅提高一次性补贴标准,地方财政压力大,历史积压的未解决本来就很多;已经领取的包括退休的已经领取的心里会极度不平衡,参加过福利分房的,按政策不享受一次性补贴的心里也不平衡,98年后的也会有点心里不平衡,种种反而会制造新的矛盾,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使财政更加困难,所以地方政府是不敢轻易提高一次性补贴标准的。但不提高,又极大的挫伤了98年之前工作的老职工的积极性,矛盾也会不断地发酵。所以建议,如不能提高一次性补贴标准,建议将98年之前工作的老职工的补贴标准也提高到22%,并补发过去几年少发的补贴,同时为了兼顾政策公平性,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将补发的总金额扣除1.5万,这样政策不是更合法合理吗。②其实省市各级政府也看到了这项政策的不合理不完善之处,也在不断的调整,平衡各方利益。2003年以来,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发生了多次转变,但一次性住房补贴还是执行2000年的标准,导致其与已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老职工和按月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新职工在享受住房政策上存在巨大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全国全省也普遍存在,2000年以来没有国务院政策文件明文规定,因而均没有调整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因此建议国务院能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当然国发23号文已明确通知: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所以中央2000年其实早已将此项权利授权给市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拿出担当和智慧,解决这一明显不够平衡的规定。江苏省政府一直着力解决此问题,政策上不断进行调整,前面已有论述,现在江苏的政策在坚持国发23号文精神基础上,已经与时俱进做了很大的突破和创新,兼顾到公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都要依法办事,要保护劳动者按劳平等获取报酬的权利,而不应该人为的划定时间段,只是因为早工作几年而大幅拉大收入差距。③这一项政策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98年之前工作的上万名老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自身公平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那些为党为人民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不应该剥夺他们公平获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希望各级政府抓紧出台政策,大家要相信各级政府的智慧。4期盼和建议①建议将98年之前工作的老职工的补贴标准也提高到22%,并补发过去几年少发的补贴,或将98年之前和之后工作的职工包括退休职工一起同步提高到26%左右,同时为了兼顾政策公平性,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将补发的总金额扣除1.5万。为党的事业辛苦奋斗了几十年的老前辈,应该享受这一劳动待遇,而不应歧视他们,让他们仅仅因为早工作几年或早工作几十年而连最基本的公平获得工资权益都被侵害。②江苏省政府一直在积极化解这一矛盾,践行科学发展观。并且还专门为此颁布了相关政策,为基层解决这一难题指明了方向,这一点,我要为省政府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理念点赞!但为什么时至今日,政策还没有落实到基层,我们的地方政府顾虑是什么。2017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关于统一新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的通知》(苏事管63号)文件,这份文件在网上并没查到,但目前省内一些单位已经颁布了依据这项政策制定的实施意见,详见链接http://rsc.nuaa.edu.cn/2018/0528/c379a119942/page.htm

雨心 发表于 2019-5-22 10:03

公平?这个?机关事业买房居然有补贴?公布这个机密让大国工匠傻眼了!还有现在的养老金分配,机关事业退休拿多少?大国工匠自己交社保退休又拿多少?你不是讲公平吗?

shinyman 发表于 2019-5-22 11:34

真好,还有补贴拿

江淮月一枕 发表于 2019-5-22 21:14

雨心 发表于 2019-5-22 10:03
公平?这个?机关事业买房居然有补贴?公布这个机密让大国工匠傻眼了!还有现在的养老金分配,机关事业退休 ...

之前仪征大部分的企业都有宿舍楼……比如什么布厂小化纤精细化活塞环……
地不要钱,房子单位建设有补贴……
都一样的

long龙 发表于 2019-5-23 07:43

我胡汉三周扒皮又回来了!!!。。。

long龙 发表于 2019-5-23 07:56

仪征现在打工工资很多只在3000左右并且很多不交保险,招工时各种骗术,上班时各种压榨,丑恶的社会现实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07:44

本帖最后由 JSJ1979 于 2019-5-27 16:13 编辑

行业不同,工资的结构也会不同,没有可比性,仪征一些效益好的化工企业里的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月收入达到一万以上的不在少数。目前仪征不少企业里的技术人员,工程师,中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比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高很多。楼主说的提租补贴或者被称为住房补贴,是一种地方性补贴,如果没有这种补贴,大学毕业刚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年轻,一个月到手工资只有两千多块,留不住人的。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07:46

1998年江苏省实施住房货币化改革,江苏省南京市以1998年12月1日为界,将之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称为老职工,将之后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称为新职工。新职工领取18%的逐月住房补贴,老职工领取一次性购房补贴和5%的逐月提租补贴。
2015,老职工逐月提租补贴为10%,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为20%
2016,老职工逐月提租补贴为15%
2017,老职工逐月提租补贴为20%,新职工调整为24%。
2018,统一新老职工住房补贴,老职工逐月提租补贴为26%,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为26%

对比南京的比例演变,可看出各级政府都意识到原有比例的不合理之处,都在不断缩小差距,直至取消差距。有资料显示,南京的一批老教授老干部在这一过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07:55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统一新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的通知》(苏事管【2017】63号)通知精神,建议仪征统一新老职工补贴标准,不要人为划定时间点,搞双重标准,导致违反劳动法,造成不能按劳分配,同工不同酬的违法现象。

真州第九景 发表于 2019-5-24 09:41

车补怎么不说?各种补贴怎么不讲?怎么就讲2000多基本工资的呢?我们仪征小老百姓在企业有车补和各种补贴不?平时在其他地方看到这种类似文章也就算了,这个地方你也发?某位领导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想发财就不要做官,想做官就不要想发财!仪征有多少职工拿到八九千的?有多少人还拿2000块以下的呢。不想着怎么让老百姓富裕起来,却想着这个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14:04

定个时间节点,搞两套标准,导致差距悬殊,而且一个是多发,还月月发现的,一个是少发,还遥遥无期。

七珠 发表于 2019-5-24 16:36

不忘初心啊

冬日里的火鸡 发表于 2019-5-24 17:00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07:44
行业不同,工资的结构也会不同,没有可比性,企业里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平时每月奖金好几千,年终奖一两万。目 ...

颠倒是非,说书呢你

shinyman 发表于 2019-5-25 12:33

JSJ1979 发表于 2019-5-24 07:44
行业不同,工资的结构也会不同,没有可比性,企业里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平时每月奖金好几千,年终奖一两万。目 ...

作为一名攻城狮,不知道好几千的奖金去哪了,你能帮我要吗?带你分一半

zhengyi2 发表于 2019-5-26 06:06

留不住人?你真会搞笑,看看每年考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大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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