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 发表于 2019-6-14 17:26

优酷、铂爵美发店“卷巨款跑路”举报材料

本帖最后由 李敖 于 2019-12-4 18:48 编辑

       我们很多人(目前已联系上的受害人有47人)陆续在位于仪征市国庆南路鼓楼桥南的一家名叫“优酷”的美容美发店办了卡。卡内金额不等,少则几百,多的有好几万。2017年,“优酷”不开了,重新装修,装修后老板说“优酷”卡可以在“铂爵美容美发”继续用。然而,去了店里,铂爵员工竟然胁迫我们,要想继续使用旧卡,就必须要再次充值最少3000元才可以继续使用,否则会员卡的余额也无法使用,很多会员被逼无奈充了值。每次去店里,他们店员都要求充值:先是打苦情牌,哀求会员充值帮他完成业绩,如果苦情牌没有用,继而就图穷匕见,态度强硬蛮横地说“今天不充值不准走”!会员们就在这样的胁迫下一次又一次被逼充了值。有时,会员消费后不肯继续充值,店里还会出来一个光头的男子,限制会员的人生自由。直到会员喊家人说要报警,最后才得以离开。       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将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后“卷款跑路”的情形定性为“欺诈”行为外,还将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且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他们先诱导消费者充值会员卡,随后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开溜,然后另外一家看似没有任何关系的美发店接受原有的客户,再要求客户充值,将已经被绑定的客户狠宰,卡上的金额不用几次就变成了他们诈骗的利润。      我们发现铂爵美容美发店老板携款跑路失联后,便陆续开始了漫长而艰难地向仪征市职能部门地举报之路。先找了工商局,结果工商局让我们去找商务局。商务局说公司已经注销,已经不属于管辖范围。商务局人很好,并把详细情况给举报人讲了,让我们去找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们后来又找消协,消协明确说该公司涉嫌诈骗。消协的领导还说了个情况,这个人,整个家族都在作案,是惯犯,要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又找公安,公安说这不是案件,不能受理,报了三次案,前两次都不受理,第三次才给建议:如果工商局再推诿,直接在工商局办公室打110报案。      有受害者追踪打了一个月的市政府热线,投诉相关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之后,政府办要求商务局出具了相关的函,明确了这是工商局的职能,工商局才不推诿,从5月初开始举报,一直到6月13日下午市工商局才受理我们举报投诉。我们几个受害人见面了才得知,有一个受害人5月初,发现不对劲,就打了工商局举报电话,奇怪地是5月16日,铂爵的法人李某竟然注销了公司,公司注销的时间很诡异,难道他是提前知道了什么吗?      今天,在我们举报时,在三楼楼梯口工商局某科长,他问我们什么事,我们说了情况之后,他故意装听不懂,还故意看我们手机内容,然后他指我们去了时(音译)局长办公室,后来,时(音译)副局长了解情况后,带我们去刚才那个某科长办公室,应该就是他该负责地业务范围。在反映情况中途,消协的科长上来指导我们,说:“这个人是惯犯,一定要把他绳之于法。”但是,就在消协科长才讲了几句话,准备教我们受害者怎么反映问题的时候,就被工商局某科长喊出了办公室,说:“你不要讲了,出来我跟你讲几句话”。后来,消协科长就再也没有上来了。另外,在我们填写表格时,工商局工作人员一再跟我们强调相关的举报“内容不要写太详细。”甚至,被举报公司地址就模糊地填写鼓楼桥南旁,具体情况为什么不写上去?       投诉的整个流程梳理下来,我们就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在推诿,明明晓得是自己职权范围之内应该管的事情,自己明明有执法大队,他先推给商务局,最后,我们打了政府热线,商务局出了函,市场监督管理局才重视。问题一直拖着迟迟不处理,这家非法公司到底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后来,我们又发现,该公司五月中旬就已经工商注销,可五月底还在营业。6月4日还在门口贴告示,说“内部调整,暂时停业,所有员工参与培训,暂定开业时间为整顿6月11日。”注销了还准备再营业,是政府部门有人罩着吗?国家法律要求: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在任何报纸看到其相关注销公示,其公司相关的社保、税务注销等信息都没有看到。       最后,我们希望受害者看到材料及时与我们联系,可以论坛私信我,也可以加我们微信151 6240 2184。我们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受害者诉求,及时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案件,不要再行政不作为了。我们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受害者提供优酷、铂爵美容美发店经营者的相关具体信息,并将该经营户失去联系的行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名录。                                                                                                                                                                                                         2019年6月13日

李敖 发表于 2019-6-14 17:58

目前受害者增加到44人。希望受害者看到材料及时去仪征市市场监管局3002或者3003及时登记,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微信151 6240 2184,

大蒲塘 发表于 2019-6-15 00:50

扫黑除恶……

锋云 发表于 2019-6-15 14:50

顶顶顶

山大大 发表于 2019-6-16 13:53

充值就是一个坑

神州赤子 发表于 2019-6-16 15:16

属于黑恶行为

gechun1983 发表于 2019-6-16 15:52

你们可以录音唉,然后去信访办

杠杆游戏 发表于 2019-6-16 17:57

政府应该帮助老百姓打击这些黑恶行为。

xuexiao1997 发表于 2019-6-18 17:24

诗语818 发表于 2019-6-15 10:09
好多美容美发的都是这样,我也有1000元的没有用掉,但是没有办法,我当时卡都没有,所以也没有证据.....被 ...

我在铂爵美发卡里还有1000元

摄氏1度 发表于 2019-6-29 22:02

xuexiao1997 发表于 2019-6-18 17:24
我在铂爵美发卡里还有1000元

现在如何处理

摄氏1度 发表于 2019-6-29 22:03

李敖 发表于 2019-6-14 17:58
目前受害者增加到44人。希望受害者看到材料及时去仪征市市场监管局3002或者3003及时登记,并及时与我们联系 ...

现在如何处理的,我卡里也有1000元呢

乖乖龙的东 发表于 2019-7-2 09:04

本帖最后由 乖乖龙的东 于 2019-7-2 09:07 编辑

引用: 诗语818 发表于 2019-6-15 10:09
好多美容美发的都是这样,我也有1000元的没有用掉,但是没有办法,我当时卡都没有,所以也没有证据.....被 ...
其实在大是大非面前,政府任何执法职能部门都不能推诿,除非专业极强,需要某个公务系统进行甄别定性的会有查询法律依据讨论待办限定时间,先进的地方每月一次联合执法,联合信息录入,联合信息发布,全方位征信记录登记,以及对公务机构的人员,系统自动监管流程和软硬件具体措施。这种情况还能发生,说明问题还存在。

金枪鱼 发表于 2019-7-2 09:46

建议楼主发表到今日头条上去!

李敖 发表于 2019-12-4 18:51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法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估计受害人数最少近百人。3.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直接损失十万元以上,铂爵造成的直接损失一百多万。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这个案子很明显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特征,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读你1873 发表于 2019-12-13 21:41

肯定是有背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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