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违章能算“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吗?
本人车辆苏K626RP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8:14分在国江岗遇到红灯时因刹车不及时车子越过停止线后1米多远处的斑马线上停下,几天后收到仪征交警部门的违章处罚信息,判该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罚款200元。对于该处罚,本人认为处罚适用条款不当,不应该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来处罚,理由如下:1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法律依据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法》中的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即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从以上描述中可以看出,该条款的前提是“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红灯时本人的车并没有通过交叉路口。
2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作了描述,该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继续通行的,罚款200元。请问本人的车在红灯禁行时有没有继续通行,有没有停下?
基于以上两点,本人认为仪征交警违法处理部门相关人员判断本人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并不准确,而如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记分标准》第12111条,“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来处理更为适当。
本人已经和仪征交警违法处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希望能更改处罚依据,但仪征交警违法处理部门相关人员坚持认为红灯时只要车辆越过停止线,不管越线多远,不管是否通过路口,都要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处理,其理由是根据省交警总队关于该行为的内部网上答复。但本人认为省交警总队的内部网上答复不是法律法规,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希望仪征交警部门能够重新认定该违章行为。
不是说三张照片的吗? czzwxjscn 发表于 2020-8-31 11:25
不是说三张照片的吗?
通常的3张照片是,第一张是红灯越线前,第二张是红灯越线过程中,第三张是红灯时通过路口。
我的车违章照片是从视频上(该视频我在交警队违法处理中心看过)截取的下来的,争议在第3张照片上,第三张照片显示车子停在斑马线上,没有通过路口,甚至可以说都没有完全进入路口。
仪征交警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人员坚持认为只要车子越过停止线,不管车子有没有继续通行,不管车子停在哪里,一律按违反交通信号灯来处罚,这明显和法律法规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定义不符。
相信不少车主都有类似经历,这种行为被判“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估计好多车主都不会服。
朋友!依本人今年的经历告诉你:认罚吧。我和你一样情况的违章申诉到12123都没用。以后开车小心+小心吧。 瞎搞 关键在对闯红灯定义的理解要正确。 在外地是不满足三张照片都不会处罚,最多说是越线停车。 gtk112233 发表于 2020-9-1 16:19
朋友!依本人今年的经历告诉你:认罚吧。我和你一样情况的违章申诉到12123都没用。以后开车小心+小心吧。 ...
“常在河边走,难免脚不湿”,仪征的车友们如果没有被处罚过,那真的是很佩服了。
””首先不管仪征交警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处罚是否合规,就交通安全来说,个人认为这样处罚不利于维护交通安全。相信大家都不会去故意“闯红灯“,本来只是越线停车,甚至还没有进入路口,就被判“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真“闯红灯”的一样处罚,等于告诉你只要越线了,车子停下来也没有用,反正停与不停都判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处罚结果都一样。有些人可能会想停不停车都一样处罚结果,还不如省时间直接过去算了,这样反而不利于维护交通安全。好比两个人打架,其中一人把另外一个人打成轻伤或打成重伤,承担法律责任完全一样,这合理吗?
准备提行政诉讼。
三张照片变成只要一张照片就可处罚了! 直接行政复议,交法上的规定 刘更生 发表于 2020-9-4 09:06
直接行政复议,交法上的规定
准备先行政复议,再不行政诉讼 我也有过,人家嘴大。县官不如县管。认倒霉以后多注意 别指望能撤回处罚。三张照片之说是坊间传言,从来没看过正式文件。 我们大仪征交通世界最流弊的了、你们这些雕民叫也没得用、。;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