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发表于 2021-2-20 11:04

关于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

印发《关于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关于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8日

关于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审批更快捷、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监管更规范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推动审批再提速、举措再靠实、环境再优化,将“3550”审批用时压减至“2340”以内,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省时省心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确保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在全省持续进位,努力让“真省心”成为社会广泛认可、具备区域影响的政务服务品牌,为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重点措施  主要推进“五减五化”,让所有企业在仪投资创业更省心、真省心。(一)最大限度减环节,实现集成化服务  1、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 推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许可等高频事项,以及与涉企服务紧密关联的银行开户、公积金缴存和水电气网等公用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负责审批服务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应驻尽驻”,提高部门对窗口前台的授权程度,实现“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气象局、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商业银行)  2、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明确“一件事”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推动“一件事”相关部门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程序简化,各责任单位努力打造不少于2个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两个以上事项合并成“一件事”的应用服务场景。(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3、积极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式受理模式,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等职能相近的事项进行有机合并,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设立服务专区;对部门有多个窗口的,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实现100%综窗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  4、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同步办理,项目核准、审批与招投标方式核准同步办结。实施联合审查,将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等设计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不再单独进行专项技术审查;统一使用2000大地坐标系,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施联合验收,资规、住建等部门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工作制度,统一验收材料和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5、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将省和扬州公布的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试行“一照多址”。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实现“一证准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  6、有序推行告知承诺制。围绕“市场准入快准营、工程项目快开工、民生服务快办理”目标,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当基本条件具备,经过申请人书面作出承诺后,审批部门先予受理,经审查后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相关许可证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细化明确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二)最大限度减时间,实现高效化服务  7、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列入省、扬州市及参加仪征集中开工活动的重大工业项目(化工项目除外)和仓储、物流等服务业项目,采取“容缺受理设计方案、审批环节前置”的方式,进行先期介入、先试审批,在土地出让阶段同步实行预审查,审批部门预先开展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等事项,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  8、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取消项目投资立项定期会办制度,实行一事一办、即来即办,确保项目备案在0.5个工作日办结,项目审批、核准在1个工作日办结;节能报告审查在3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9、提效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压缩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目标。简化注销程序,对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对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10、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开设企业办证绿色通道,由原来3个工作日办结优化为窗口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办结。推行“交地即发证”登记模式,企业在土地签约的同时,并联开展不动产登记审核工作,待企业取得“交地单”时,即行发放不动产证,实现当场办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压缩工程建设项目许可办理时限。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到施工许可,实行每个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办结时限由41.5个工作日压缩至33个工作日。其中,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工业项目压降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营性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地范围内建设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售楼处、施工用房等辅助性临时建、构筑物,直接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去规划验线环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12、改进市政公用服务。优化用电报装服务,低压非居民、高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4个、3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开办、扩建服务且施工距离不超过500米的电力工程项目,实行免审批管理;对500米及以上、2000米以下的,5个工作日办结;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推出1个工作日用电极简报装服务。优化水气接入服务,无需增设管线的用水用气报装办结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的分别不超过15个和3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城发集团、供电公司)  13、提升纳税服务效率。推进纳税集成智能化办理,企业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纳税时间再压缩10%以上,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网上办。压减退税办理时间,出口退税一类纳税人申报退税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类、三类不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税务局)(三)最大限度减材料,实现标准化服务  14、大力精简申报材料。实行“一张表单”整合材料,在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实现申报材料跨部门共享,有效解决材料“多头提交”“重复提交”问题。其中,办理项目备案实行零前置材料,用地规划许可申报材料由14项减少为6项,用水报装申报材料由5件减少为1件,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经营、文娱场所和互联网经营等事项审批申请材料减少30%以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文体旅局)  15、简化环评办理手续。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未列其中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工业厂房、房地产、餐饮娱乐和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金属加工等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的工程建设、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水利等领域项目,继续实施告知承诺制,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16、扎实开展区域评估。坚持多评合一,在开发区、枣林湾等整体规划明确、产业类型相近的区域,统筹开展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文物资源(5万平米以上地块仍需考古前置)、环境影响、地震安全性等综合性评估工作,逐步实现区域评价取代每个项目独立重复评价,除特殊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共享评估结果,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报告。(责任单位: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旅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开发区、枣林湾旅游度假区)  17、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进一步简化“电子身份证”申领方式。加大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力度,实行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完善电子证照库建设,推广电子证照、印章、档案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多领域应用,实现更多流程和环节无纸化审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四)最大限度减成本,实现规范化服务  18、优化涉审中介服务。加强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执业和收费行为,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报告编制、图纸设计等业务水平,确保中介服务时间平均提速30%以上。加强实体和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企业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高效监管的涉审中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委)  1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开展“阳光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经营性行为以教育劝导、指导整改为主,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全面梳理论证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事项,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强等问题。(责任单位:司法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  20、有效开展市场监管。常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相关部门全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联合抽查,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稳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抽查任务完成率均达100%。鼓励推行“互联网+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机构建设,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相关部门)  21、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减免银行开户费用和企业刻章费用。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落实建设工程保证金免缴政策,实现电子化保证金收退和交易服务费收取。坚决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收费、强制培训等行为。(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五)最大限度减跑腿,实现便利化服务  22、全力推进帮办代办。加强专业化代办员队伍建设,确保园镇代办员不少于2名、相关部门帮办员不少于1名,实现“店小二”代办服务站园镇全覆盖,为项目提供纵向到底的代办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各级代办机构围绕项目申报审批的各环节,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实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代办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各园镇)  23、全面拓展“不见面审批”。对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一律列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也应列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做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  24、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除特定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努力实现100%网上可办。丰富自助服务一体机和手机APP等载体功能,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掌上办”。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向基层延伸,实现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全覆盖。依托“12345”平台,开设涉企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园镇)  25、优化重大项目服务推进机制。配齐配强重大项目服务力量,推动重大办实体化运行。积极引进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实现项目招商储备、投资建设、效益评价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完善“一挂四办”工作机制,实行市领导、市级部门重大项目双挂钩,建立健全项目服务推进网络。(责任单位:发改委)  26、调优为企服务方式。积极推行提前介入、提前告知、提前辅导等“前置”服务模式,让企业办事少走弯路。建立健全市领导月度牵头会办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涉审服务满意度“好差评”系统,实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促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真省心”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园镇、各部门要把打造“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举措,确保工作成效。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进位、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园镇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  2、强化考核督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真省心”政务服务品牌打造纳入全市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定期督查、评估、通报机制,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落实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真省心”服务的主要内容、重点措施和功能效用,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增强投资者在仪投资兴业的信心和热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升竞争力的理念,营造人人都是“店小二”的浓厚氛围。强化人、财、物、技术等支持保障,推进“真省心”真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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