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仪征市通新集电灌站)
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招租单位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YZFCQGF2022090018001 新城镇三茅村团结组(仪征市通新集电灌站)(第四次)
标的位置新城镇三茅村团结组(仪征市通新集电灌站)面积1004.49
基本情况新城镇三茅村团结组(仪征市通新集电灌站)
租赁期5 年项目编号YZFCQGF2022090018
挂牌参考价4.05 万元/年
报名起止日期2022年09月21日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2、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粉尘及气味等方面环境影响。3、承租人须对该租赁标的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照既有建筑安全标准进行修缮,修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出租方不承担相关修缮费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4、因租赁标的使用及建筑物修缮产生的周边居民矛盾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因周边居民矛盾无法协调导致租赁标的无法使用或建筑物无法修缮的,其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该租赁标的内含2.5亩林地,仅限用于园林绿地。6、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10%,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7、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8、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在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足额缴纳、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号缴纳,并请在用途里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土地产权类专户,帐户:3210810161010000051570,开户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0290210)4、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5、竞价时间:2022年10月8日下午16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保证金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41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514-83585827 (标的咨询) 0514-80290196(报名咨询) 夏女士(标的咨询) 荀女士(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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