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苇以航 发表于 2023-7-24 16:43

咨询如何分户

   本人老公公陶祖雨(仪征陈集友好村李庄组23号人)属于兄弟中最小的,所以以前跟他爸妈住一个老房子里,房子属于他爸的,然后我老公公十几年前自己买了一块地皮,重建了房子,早就带着子女和他爸妈分家了,户口却跟他父母在一块的,那么现在,我们要求,我老公公和他爸爸分户,2块宅基地分属陶祖雨和他爸爸陶信茂的,之前我老公公一直在办理分户,办理房产证事宜,那么请问陈集镇国土局,为什么之前一直说不符合分户条件,有什么样的合理理由,只同意去年将户口簿的户主改为了我老公公,现在两处房产均因此未办理得宅基地、房产证,我们的要求就是尽快把房产证办下来,包括宅基地证,我希望陈集国土部门尽快给我合理的理由,并给予满意的答复,联系电话1997505753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23-7-27 09:18

我局已电话联系留言人。经查,陶信茂本人在陈集镇友好村李庄组享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均于1999年办理了权属登记。陶祖雨系陶信茂之子,陶信茂的其他儿子均已单独立户并申请了宅基地,根据《仪征市农户宅基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严格控制分户,有子女的父母不得单独立户”的规定,陶祖雨于陶信茂父子应为一户,父子二人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留言人表示,未见过陶信茂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证书,我局已告知其可按规定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材料证明、户口簿、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由权利人陶信茂本人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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