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637|回复: 1

[自规局] 咨询如何分户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16

积分

小学生

Rank: 1

金钱
32
 楼主| 发表于 2023-7-2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本人老公公陶祖雨(仪征陈集友好村李庄组23号人)属于兄弟中最小的,所以以前跟他爸妈住一个老房子里,房子属于他爸的,然后我老公公十几年前自己买了一块地皮,重建了房子,早就带着子女和他爸妈分家了,户口却跟他父母在一块的,那么现在,我们要求,我老公公和他爸爸分户,2块宅基地分属陶祖雨和他爸爸陶信茂的,之前我老公公一直在办理分户,办理房产证事宜,那么请问陈集镇国土局,为什么之前一直说不符合分户条件,有什么样的合理理由,只同意去年将户口簿的户主改为了我老公公,现在两处房产均因此未办理得宅基地、房产证,我们的要求就是尽快把房产证办下来,包括宅基地证,我希望陈集国土部门尽快给我合理的理由,并给予满意的答复,联系电话199750575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2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已电话联系留言人。经查,陶信茂本人在陈集镇友好村李庄组享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均于1999年办理了权属登记。陶祖雨系陶信茂之子,陶信茂的其他儿子均已单独立户并申请了宅基地,根据《仪征市农户宅基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严格控制分户,有子女的父母不得单独立户”的规定,陶祖雨于陶信茂父子应为一户,父子二人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留言人表示,未见过陶信茂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证书,我局已告知其可按规定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材料证明、户口簿、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由权利人陶信茂本人申请补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5-15 01:02 , Processed in 0.074864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