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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鉴定礼让行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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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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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4 1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目前城区很多地段人行道都标注了礼让行人的标志,对于我们机动车驾驶人来说,礼让行人也是非常好的规定,但目前至于“礼让”我们机动车驾驶人算是做的比较到位,但很多时候搞不清“行人”的定义,是步行的行人,还是骑电动车的行人,还很多时候搞不清楚,所以我们便逢人就让,导致交通堵塞严重,影响出行,请交警部门给予明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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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以上行人是指步行或步行推着自行车、电动车过斑马线,对于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过斑马线,虽然不抓拍,但从交通安全考虑,停车让行比较适当。其它礼让详细情况,可以关注仪征交警微信动态示范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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