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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咨询会计中级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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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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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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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首先我要对仪征财政局处理会计证工作的朋友给予好评,他们做事让人放心,其次我想咨询一点问题,我是2010年拿的会计上岗证,2011年拿的初级,2012年大学毕业,同时参加了工作,但是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我想参加会计中级的考试,外面的私人教育机构说的我不敢相信,我想听一听财政局给予的答复,我今年是否可以参加会计中级的考试,或者说我最早哪年可以参加会计中级的考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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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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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中级会计报名条件为: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六)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处理。

谢谢网友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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