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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实录] 市人口和计生委2013年4月28日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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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始语:
   各位网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多年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市信息办为我们提供了此次与网友交流的机会。现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集中在线,通过网络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就您就所关心的人口计生工作与我们共同探讨,同时,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问:我的再生育手续已经在4月18日交到真州镇计生办,听说要到6月份才能办好准生证,可是我老婆的预产期是五月底,请问这样属于违法吗?该怎么办?(说明:按照法律规定,我们有再生育指标)
答: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
(2)问:我们家姐妹三个,我是留在家里的。之前生了一个男孩,要是生的是女孩就可以按招婿什么的政策办理二胎。 现在我就问为什么生女孩就可以,男孩不能?男女还是不平等的。
答: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孩。
(3)问:我和我爱人2011年11月登记结婚。我爱人结婚前原户口在海南省儋州市,婚后大约在2012年上半年将户口迁移至我的户口所在地枣林湾枣林村。目前枣林村这边需要我们配合办理初婚未育证明,要我们到我爱人原籍海南儋州开具初婚未育证明,与海南儋州方面联系后,对方表示由于结婚是在2011年,且我爱人户口已经迁出,不予办理。请问:1 如果办不了初婚未育证明,是否影响到例如准生证或其他什么手续?2 这种情况,海南省儋州市不予办理初婚未育证明的前提下,该找哪个部门,采用何种方式解决?3 质疑:我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得到的情况是要求在所在单位(盖计划生育章)或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为何目前需要我爱人到海南开具?4 感谢:枣林村村委会的妇女主任已多次帮忙沟通协调,特此感谢!
答:1、办理《仪征市生殖保健服务证》需要男女双方婚育证明;
2、如海南儋州不办理初婚未育证明,请与铜山办计生文卫办联系,由铜山办函调。
(4)问:咨询一下  现在的农村独生子女费还有没有了 新集这里的  有的话  怎么领取
答:《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5)问:我老婆是红光大队户口,去年结的婚,不准备将户口迁到男方家,现在怀孕六个月了,到红光大队办准生证就是办不了,种种理由推脱。难道红光大队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我们老百姓办个事就这么难,女方姓名李青青,望解决本人电话18751478598,谢谢
答: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初婚未育证明在本市常住地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仪征市生殖保健服务证》。
(6)问:我和我爱人都不是独生子女,均在事业单位工作,我有一妹妹。我爱人有一哥哥,但他有癫痫,36岁,无工作,未婚,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和社会基本无往来。我和我爱人育有一子,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生二胎吗,有什么变通的方法生二胎吗?如过继一个小孩给他哥哥。
答:夫妻双方均在事业单位工作,且双方均不属于独生子女,故您夫妇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
(7)问:成年人 最佳婚育年龄是什么时间段?
答:普遍认为,最佳生育年龄应为男性25-35岁,女性25-29岁。 http://www.babyschool.com.cn/info/detail112163.html  希望这个网页上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8)问:现在晚婚是否享受补贴
答: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10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9)问:现在已生育妇女进行节育措施是否可以报销相关费用
答: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项目包括:避孕药具发放;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以县(市、区)为主。 城镇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公务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在医疗补助经费中支付。城镇其他人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支付。
结束语:
   通过今天的在线交流,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我们衷心地希望更多的网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树立民生理念,加大宣传、服务、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谢谢大家!
请网友继续在论坛提问,我们将进行跟踪答复.

[此帖子已被 仪征市热线办 在 2013-5-2 9:19:3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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