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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我是2000年的城镇退伍老兵,被遗忘的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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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全额免除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扶持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的建设和运营。实行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责任单位:民政局)

上面这段话是“2014年仪征民生幸福工程项目”里的一段话。我是2000年的城镇退伍老兵。当时按排我到水泥厂,我并没有到民政局开介绍信也没有拿到任何经济补偿。至此这件事被我遗忘了十三年。(据了解那一批像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

这到今天我看到上面的这段话。不知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对我们这些当初热血青年还有什么说法?
我的电话是15062880448




[此帖子已被 仪征12345 在 2014-1-27 9:07:2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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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小英雄”你好:
    现对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我市2001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城镇退役士兵以岗位安置为主,自谋职业为辅。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需在积分安置前提出申请,安置结果公布后不再实行有偿安置。详情可致电8341763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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