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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规局]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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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浙江省嘉兴市 电信
之前在论坛上发了帖子,房管局的领导答复了,说土地方面问题问土地局,,请问仪征对于拆迁安置房土地证有什么规定吗?比如五一花苑的房子,我是前几年安置的,分了两套房,目前还没有拿到两证。几个问题咨询一下,1、是否能够拿到属于个人的两个土地证
2、拿到两证后,如果买卖,土地证可以过户吗??如果可以过户,原来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后,土地性质变不变??在网上查询,说是要缴纳一定出让金,到底什么情况,烦请领导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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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StartFragment -->1、经调查,五一花苑A、B、C区域的土地大证已分别颁发给了开发单位,如居民个人办理土地证,需由开发单位向我局申请土地分割登记,办理每户的土地分割证,个人在办理房产登记后,凭房产证、土地分割证等相关材料至仪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土地登记。2、五一花苑为国有划拨土地,可以办理土地交易,保留划拨性质,不用补办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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