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将通过政府论坛“三大建设”版块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届时参与,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参与交流:
1、提前跟帖或在交流期间跟帖提问
2、交流期间拨打"12345"电话提问
3、通过“仪征热线”官方微博提问
4、通过“仪征风情”微信公众号提问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发〔2014〕67号)和仪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仪委办〔2015〕4号)精神,组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
(二)划入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三)整合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
(四)整合申诉举报机制,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四)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处理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商标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商标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质量奖励制度;发布全市质量状况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十三)组织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十六)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处理;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应急体系。
(十七)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依法承担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