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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炒房是一种正常的投资行为,只有你购房的钱是合法收入,没有什么道德准则的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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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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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联通
炒房是一种正常的投资行为,只有你购房的钱是合法收入,没有什么道德准则的背负。用道德准则来指责炒房行为,是无厘头,伪君子。国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投资行为理应由市场来规范,市场上的资本天性是琢利的。没有炒房资金的涌入,房市会火吗?会有大量的开发资金建房?有大量的房屋供应?难道由政府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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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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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宿迁 电信
本帖最后由 老板再来一箱橙汁 于 2018-5-22 13:57 编辑

楼主的一番高论,这让我想起了一种职业:长江黄河的捞尸人。有人掉水里淹死了,捞尸人把尸体捞到了,和罹难家属狮子大开口,价格谈不拢的话,就把尸体再放回长江黄河里,用楼主的理论来看,这没错啊,捞尸体也是逐利的,而且是有风险的,谈不拢的话尸体从哪里来我再放回哪里去,漂到哪里我不管,反正我又不要那尸体,又不犯法。炒房者不是一样的道理吗?老百姓那点钱容易嘛,攒了三代人的财富才能把一个孩子从水里捞上来,你趁机坐地起价,趁你病要你命?你这种投机倒把、堪称掠夺的炒房行为,何尝不是要老百姓的命吗?也好意思说自己不违法还很道德?我呸!你自己站在岸上,就对水里的人下辣手,放在以前的时候,这不光是道德问题了,投机倒把都是要坐牢的!我真不会骂人,楼下来一个口才好的接着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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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看待房价,在利益面前没有永久的敌人,楼市不可能有永久的多或空,是会来回切换的。古话说得好,30年河东30年河西,现在社会变化太快,可能都不需要30年,10年河东10年河西,甚至更快。仅仅是闲聊,有必要骂...  发表于 2018-5-22 16:05
房产为什么称呼为商品房,它虽然是关乎民生,但是政府还是把它定义为商品,是商品,就可以自由买卖,国家为了遏制过分炒房,在税费方面有所调控,在银行贷款资金杠杆也有所规定,甚至热点城市有限购政策。  发表于 2018-5-22 15:56
你身边有几个人没有房住寄宿街道???而且现在房价多元化,收入少你可以买区域差老旧小区楼层差的小面积房。符合政府条件的你还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发表于 2018-5-2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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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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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仪征市 电信
一个个以为炒房是房价上涨的原因……
唉!
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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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炒房只起很小很小的影响。房价是怎么高的,明白的人都明白,但是现在国家宣传的是“房住不炒”,所有屎盆子也就有地方扣了  发表于 2018-5-22 17:44
你没看丹东的房价上涨都是老板拿几千万去整单元的买吗?  发表于 2018-5-2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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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3楼目光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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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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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江淮月一枕 发表于 2018-5-22 14:14
一个个以为炒房是房价上涨的原因……
唉!
很可怜……

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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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好好读读住建部文件  发表于 2018-5-2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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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政府从头吃到尾,你说地价,房价,能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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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卖那就不是地价……  发表于 2018-5-22 15:13
地价…… 我从祖上到现在住了二百多年的宅基地我能卖不?  发表于 2018-5-22 15:10
地价难道不是开发商竞标的?如果政府不封顶价格,你以为就你那点钱够炒房?  发表于 2018-5-2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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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无锡 电信
突然无语。深深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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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联通
你身边有几个人没有房住寄宿街道???而且现在房价多元化,收入少你可以买区域差老旧小区楼层差的小面积房。符合政府条件的你还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房产为什么称呼为商品房,它虽然是关乎民生,但是政府还是把它定义为商品,是商品,就可以自由买卖,国家为了遏制过分炒房,在税费方面有所调控,在银行贷款资金杠杆也有所规定,甚至热点城市有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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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联通
理智看待房价,在利益面前没有永久的敌人,楼市不可能有永久的多或空,是会来回切换的。古话说得好,30年河东30年河西,现在社会变化太快,可能都不需要30年,10年河东10年河西,甚至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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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仪征市 电信
来冒个泡,等会儿看女排国家联赛澳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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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电信
cxd123456789 发表于 2018-5-22 15:56
你身边有几个人没有房住寄宿街道???而且现在房价多元化,收入少你可以买区域差老旧小区楼层差的小面积房 ...

商品!商品?古代宅子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只要你有出得起钱,对方愿意卖,就能成交,那才是商品。现在的能完全叫商品吗?你想买,对方想卖,有时却得不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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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电信
说句瞎话:拆迁房予以安置房,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应该规定超过110平方以上要求全款,银行不放贷,也不限购,会不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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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yzjiangrong 发表于 2018-5-22 14:39
政府从头吃到尾,你说地价,房价,能不涨?

你祖上不够有用,你也不够也用,所以你家的祖宅地,你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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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9
发表于 2018-5-2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yzjiangrong 发表于 2018-5-22 14:39
政府从头吃到尾,你说地价,房价,能不涨?

过去土地是  官商 相互勾结来的, 大家说ZF吃亏,暗箱太多;后来才搞的竞价拿地;房价涨了,大家又怪ZF没有限价。ZF现在限最高地价了,到顶后摇号,房价还是高呀,这还怪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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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1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以前还有个叫:投机倒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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