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那些故意说错的牙牌令 古风 红楼梦学刊 《红楼梦》中最著名的聚会场景之一,就是贾母在大观园为了宴请刘姥姥所开的酒宴。在这次宴席上,鸳鸯和凤姐提出要行酒令,这次酒令的规则是—— “鸳鸯道:“如今我说骨牌副儿,从老太太起,顺领说下去,至刘姥姥止。比如我说一副儿,将这三张牌拆开,先说头一张,次说第二张,再说第三张,说完了,合成这一副儿的名字。无论诗词歌赋,成语俗话,比上一句,都要叶韵。错了的罚一杯。”
而且因为“凤姐儿和鸳鸯都要听刘姥姥的笑话”,所以“故意都令说错,都罚了”。由于说牙牌令涉及大量文学知识的运用,贾府除了迎春说的那句“桃花带雨浓”,错的比较明显,既“错了韵,而且又不象”外,其他众人的牙牌令和了牌面和叶韵,又是哪里犯的错呢?大量专业文章剖析珠玉在前,毋庸赘述,本文且从其中一点浅析此中的有趣错谬。 打头的贾母牙牌令说了四句话:左边是张“天”——头上有青天。当中是个五合六——六桥梅花香彻骨。剩了一张六合幺——一轮红日出云霄。凑成却是个“蓬头鬼”——这鬼抱住钟馗腿。 前三句都是化用俗语或者诗词,没有错谬,但最后一句贾母故意搞笑说错了。蓬头鬼者,顾名思义,是长相奇特,头发像针一样竖起、满头乱蓬蓬的鬼怪形象。鸳鸯的上句,以“红色的幺点”来代表身子,“五点”来拟化蓬头散发的脑袋,所以名之为“蓬头鬼”。这句话的错谬在于钟馗在古代的神话传说中是捉鬼之鬼/仙,所以鬼抱钟馗腿这件事听起来不可思议,几乎不会发生。详加分析可知,虽然古代诸如明施耐庵小说《水浒传》,明万历年刻本《梼杌闲评》一书中都有“五鬼闹判”的故事,明代万历年间杂剧《庆丰年五鬼闹钟馗》和昆曲《钟馗嫁妹》等戏曲也都提到过五个鬼怪和钟馗厮闹的场景,但是这些传说和戏曲故事都和贾母提到的牙牌令内容不符。首先,各地流传下来的五鬼故事,各不相同,有的是包公派五鬼去抓拿崔判官,有的是五个鬼不服判官的裁决闹上公堂,有的是五鬼偷钟馗的东西玩等等,但是无一例外的是,这五个鬼是同时出现的而非单独个体,在出土的一些康熙时期的瓷器上,所绘制的涉及“五鬼闹钟馗”传说也是同时有五鬼形象环绕钟馗亦可为此一证。 其次,五鬼是哪五个鬼?也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比方有的说五鬼是指“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五种穷鬼,又有《三宝太监西洋记》里说这个五鬼是“姜老星、咬海干、圆眼帖木儿、盘龙三太子、百里雁”,还有灶火表演是“五手执琴、棋、书、画以及撑伞的蝙蝠鬼”,以及“春瘟张元伯、夏瘟刘元达、秋瘟赵公明、冬瘟钟士贵、总管中瘟史文业”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传说和表演中鬼的形象,都没有涉及五鬼是“蓬头鬼”的说法,因此,单个蓬头鬼敢纠缠抱住钟馗腿的说法,就像故意画错捕食食物链让之逆向传导一样可乐。 不仅没有单个蓬头鬼纠缠钟馗的成语俗话,笔者想强调的是,钟馗本身其实也是一个“蓬头鬼”,沈括《梦溪笔谈》之《补笔谈》和明朝《天中记》录《唐逸史》这两部书,都记载了有关钟馗“大鬼”的身份和捉鬼的故事:“唐人题吴道子画锺馗像,略云;明皇梦二鬼,一大一小。小者窃太真紫香囊及明皇玉笛,绕殿而奔;大者捉其小者,擘而啖之。” 而北宋鉴赏家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卷六《近事》中写道:“昔吴道子画钟馗,……巾首而蓬发。”《清嘉录》卢毓嵩有诗云:“知是终南山里客。眼如点漆发如虬。”这些记录都记载了钟馗蓬发的外貌特征。而且,有关钟馗的传说中,他死后“帝闻之,赐以红官袍安葬”,民间绘制的钟馗图像也多以钟馗穿红袍为主流,齐白石也写诗描述过钟馗图“乌纱破帽大红袍,举步安闲扇慢摇”,因此,从这些描述中看,钟馗也是蓬头鬼,而且他更是符合身着红袍,头发蓬乱的蓬头鬼的形象。所以这个蓬头鬼,更可能本身就是钟馗自己。那么故意把蓬头鬼指错身份,让它抱“钟馗”腿更是一个有趣的错谬了。所以贾母最后一句,既形象又没错韵,但是还是要被罚一杯酒。 薛姨妈的牙牌令同样是错在最后一句的俗语故事:左边是个“大长五”——梅花朵朵风前舞。右边是个“大五长”——十月梅花岭上香。当中“二五”是杂七——织女牛郎会七夕。凑成“二郎游五岳”——世人不及神仙乐。 二郎游五岳的牙牌令,在明代翠岩味道斋《宣和牌谱》第二十二谱具体描述是“二郎游五岳:血点朱唇雪作容,显灵无处不神通;潇潇独倚龙驹马,游遍恒衡泰华嵩”,但是中国古代涉及二郎神和五岳关系的有关传说或者典故中,根本看不到神仙游玩群山有高于世人之乐的意思。 据南宋洪迈在《夷坚志》丁集下《永康太守》条中的记载:“永康军崇德庙乃灌口神祠,爵封至八字,置监庙官,视五岳。蜀人事甚谨,每时节献享及因事而祈者,无论贫富,必宰羊,每岁用羊四万余头,叉买羊以祭,偶产羊羔者,也不敢留。”这里提及的五岳,是作为二郎神的属地被他来管理的,类似的意思的还有《二郎真君宝诰志心皈命礼》的颂词“圣德巍巍。神功浩浩。显应忉利之上。微济方隅之中。御黄袍而讃勷让。让五帝而驾白龙。巡察人间。体入自然……” 吴承恩的《二郎搜山图歌》里也写到了的二郎神,不过他的笔下写的是“少年都美清源公,指挥部从扬灵风。星飞电掣各奉命,搜罗要使山林空。名鹰搏拏犬腾啮,大剑长刀莹霜雪。猴老难延欲断魂,狐娘空洒娇啼血……”吴承恩的诗词要借二郎神游山的事迹抒发的感慨不是神仙快乐,而是建功立业艰难“救月有矢救日弓,世间岂谓无英雄?谁能为我致麟凤,长令万年保合清宁功”。而《西游记杂记节选》也写到“【滚绣毬】上天宫闹玉皇,下人间保帝王,保得他国无灾庶民无恙,因此上感威灵岁岁烧香。我将那五岳欺,五气掌,五瘟神遣之於霄壤。五音中徵为偏长,五星中让我地在南天上坐,五方内将咱离位藏,谁不知五显高强。”突出的是二郎神的神勇和功绩,因此,二郎游五岳和世人不及神仙乐的内容之间关联性几近于无,薛姨妈也“说错”了牙牌令应该被罚。
贾母、薛姨妈的错谬,是说错成语俗话,而湘云、黛玉、宝钗的错谬,则在“错误”化用诗词歌赋。湘云的牙牌令中的四句话:左边“长幺”两点明——双悬日月照乾坤。右边“长幺”两点明——闲花落地听无声。中间还得“幺四”来——日边红杏倚云栽。合成一幅“樱桃九熟”——御园却被鸟衔出。 最后一句“御园却被鸟衔出”,很多解析认为此句由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诗:“总是寝园春荐后,非关御苑鸟衔残。”演化而来,但是湘云的意思和化用的原诗却恰恰相反,原诗句说的是樱桃残缺并非鸟儿啄食的缘故,而湘云却反其道而行故意说熟了的樱桃就是被鸟儿叼走了,这明显是违背本源诗词原意的“化用”错误。 黛玉的四句牙牌令:左边一个“天”——良辰美景奈何天。中间“锦屏”颜色俏——纱窗也没有红娘报。剩了“二六”八点齐——双瞻玉座引朝仪。凑成“篮子”好采花——仙仗香挑芍药花。 黛玉的错谬则在于“纱窗也没有红娘报”这一句,元代王实甫《西厢记》原词为“侯门不许老僧敲,纱窗外定有红娘报”,而黛玉改有“定有”为“没有”,是改变了原意的一句“新作”诗词,且“仙杖香挑芍药花”无具体典故,因此,也要喝一口酒表示接受“惩罚”。 宝钗的牙牌令错谬之处更加巧妙。她的四句话分别是:左边是“长三”——双双燕子语梁间。右边是“三长”——水荇牵风翠带长。当中“三六”九点在——三山半落青天外。凑成“铁锁练孤舟”——处处风波处处愁。 其中“处处风波处处愁”一句,一说源自“明代唐寅《题画廿四首之三》中的‘莫嫌此地风波恶,处处风波处处愁’”,还和化用唐代薛莹的《秋日湖上》“烟波处处愁”有关。但是唐寅原诗词的前两句是“芦苇萧萧野渚秋,满蓑风雨独归舟”,唐寅上句是“落日五湖游”,“归舟”、“游”这些都是动态的词,而“铁锁练孤舟”则是偏重于静待的“停舟”,宝钗把“行舟”当成“系舟”混同比拟有误。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铁锁练孤舟”还是一句古谣,《庆远府志·地理志》引旧《志》云:“郡城如舟形,东西南三关外平衍十余里,小石联绵散布,旧有谣云‘铁锁练孤舟,千年永不休。天下大乱,此处无忧。天下大旱,此处半收。”从这句古谣看,铁锁练孤舟显然是好兆头,而宝钗却反其意,以“处处风波处处愁”来作悲谶,寓意用反了,所以宝钗也算“说错了”酒令,要自罚一杯酒。 这次宴席上,为了拿刘姥姥逗乐,凤姐鸳鸯故意出了这个“为难”刘姥姥的行酒令的游戏。但是贾府众人本质并非故意凌辱刘姥姥,而且把刘姥姥当“西洋景”看一时的新鲜乐子,因此也顾及了刘姥姥的面子,故意让贾府众人都先“说错”,这样最后刘姥姥无论怎样胡说酒令也不会太丢脸。贾母薛姨妈属于长辈,成语俗话信手拈来,故意说错纯属当成讲笑话。湘云宝钗黛玉大家闺秀诗书满腹,即使要“错”也要错的别致新奇才符合她们的身份学识,尤其是黛玉,本来就很喜欢诗词且好胜心强,既要注意不会错韵违背鸳鸯酒令而失了颜面,“黛玉只顾怕罚,也不理论”,又要暗中按照凤姐等的嘱咐出一点点“纰漏”,所以心急之下连《牡丹亭》《西厢记》等“失于检点”的戏词都脱口而出了,好胜之心和情急之态让读书者忍俊不禁。至于迎春,是贾府裙钗中最拙于文思者,性格又懦弱无争,索性直接错韵、不贴牌面胡说一句诗词交差,倒也省事。一场行酒令游戏,每个人会犯什么样的“错误”其实是由这个人的身份、性格、文采决定的,所有牙牌令错谬皆在“一曰体瑕;二曰事瑕;三曰语瑕;四曰字瑕;五曰剿袭之瑕”的五暇之列,作者的写作手法十分高明。 额外值得一提的是,从贾母到刘姥姥的牙牌令,其实每人的话语都暗合一种喝酒时可以佐餐的食物。贾母的牙牌令提到蓬头鬼,清朝烧麦恰巧有别名被叫“鬼蓬头”,二者名称类似。 薛姨妈的牙牌令提到了梅花,梅花既是观赏花木,又可做食物,比如南宋杨万里最喜欢用鲜梅花蘸蜜食用,在《庆长叔招饮》中诗云:“南烹北果聚君家,象箸水盘物物佳。只有蔗霜分不开,老夫自要嚼梅花。” 湘云牙牌令提到的樱桃是常见的一种水果毋庸多言;宝钗的牙牌令提到的水荇,又叫荇菜。多年生水草,浮在水面,嫩时可食;黛玉提到的芍药,古代韦昭《上林赋》提到过“芍药和齐咸,酸美味也”,芍药也算是一种调味的食物。 刘姥姥的牙牌令提到的“毛毛虫”,在民间一些地方其实就是京式糕点油煎江米条的别名。 这五个人的牙牌令,刚好凑成一桌可以佐酒的小食案,行酒令说酒食,有趣亦应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