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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在线] 格律与修辞:红楼梦诗词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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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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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移动
本帖最后由 芒果42 于 2018-8-20 12:14 编辑

格律与修辞:红楼梦诗词漫谈
李宝山 芹梦轩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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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律:不以辞害意,不以意害辞

       对于文学作品而言,如何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说什么”,形式就是“怎么说”。这两者谁更重要一些,历来就是众说纷纭,这里就不枝蔓了。我们直接来看香菱学诗时,林黛玉说的那番话吧:“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下引红楼原文均据此本)

      这是香菱拜林黛玉为师后,黛玉教学的第一段话。简单分析一下,这段话说了这么几层意思:首先,学诗不难;第二,写诗的章法是起承转合,起就是开端,承就是承接上文进一步申述,转就是转折,合就是收束全诗;第三,中间两联承转的时候,须用两副对子;第四,对仗的规则是平仄相对和虚实相对;最后,如果有了奇句,可以不管什么平仄虚实。她一共讲了五点,除了第一点是对学生的勉励外,其余四点都是关于格律的。也就是说,林黛玉授课的第一个重点,就是诗歌的形式!

      不过大家关注的重点可能都在她说的第五点上,也就是“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并不奇怪,因为接下来香菱对林黛玉这段教导的回应,就集中在了第五点上。香菱说:“怪道我常弄本旧诗偷空儿看一两首,又有对的极工的,又有不对的;又听见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诗上,亦有顺的,亦有二四六上错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如今听你一说,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虽然香菱认识到了“格调规矩竟是末事”,但毕竟理解得不是很透彻,对于林黛玉所说“若是果有了奇句”的“奇句”,她将其理解为“词句新奇”,也就是语言表述新颖,其实这也是形式的问题。所以,黛玉一面肯定,一面纠正地回答:“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主(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辞害意。”可见林黛玉之前所说“奇句”,主要是指立意要好,立意是从内容方面而言,而非香菱理解的“词句新奇”。

       林黛玉讲了五点,讲完之后讨论环节就只集中在最后一点——如此浓墨重彩的提出“不以辞害意”,这大概就是曹雪芹想着重表达的诗学理论吧?不过,我们不能仅仅看他们的诗学理论,还要看他们的诗学实践,也就是不能只看他们说了什么,还得看他们是怎么做的。我想,只要认真地研究一下《红楼梦》中的格律诗词(包括对联,骈文),就会发现没有一首诗词是不符合格律的。无论是说“不以辞害意”的林黛玉,还是刚刚开始学诗的香菱,写出来的作品都是完全符合格律要求的。

      其实林黛玉讲课的第一句就说了“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也就是说她接下来讲的那些格律规矩,并不是很难。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说,要弄懂这些格律规矩并不难;二是说,要遵守这些格律规矩也不难。所以,最后一点“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只是一种特殊情况而已。最基本的,是遵守格律;高一层的,是突破格律。不少诗词初学者,就把这层关系理解反了,他们在还没有完全掌握格律的情况下,无法严格遵守格律,便借林黛玉说的“不以辞害意”为幌子,为自己的不合格律开脱。我想,这是不符合林黛玉的原意的:因不能掌握而不遵守格律,和熟练掌握之后对格律进行突破,那是两回事。就好像武侠小说中常说的“无招胜有招”一样,一个没学过武功的人乱打一通是无招,张三丰太极拳的最高境界也是无招,但两个“无招”并不是一回事。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的一段话,我觉得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假如我们学写旧体诗词,就应该以格律为准绳,而不应该以突破束缚为借口,完全不讲韵律和平仄。如果写出一种没有格律的‘律诗’,那就名实不符了。词的平仄本来比诗的平仄更严,如果一首词没有按照平仄的规则来写,就不成为其词了。旧体诗词的好处在它的音韵优美,而不在于字数的固定。假如只知道凑足字数,而置音韵于不顾,那就是买椟还珠,写旧体诗词变为毫无意义的事了。”(《诗词格律》,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68页)

      关于格律的问题,最后再说一点。香菱写的咏月诗的第三首,也就是最好的那一首,目前的通行版本都作:“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博得嫦娥应自问,何缘不使永团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首诗就有一个字出韵了。前面几个韵脚,分别是难、寒、残、栏,它们是属于上平十四寒的韵;而最后一句的韵脚圆字,却是属于下平一先的韵。也就是说,“团圆”的圆字押错韵了。这个错误在第一回也有,贾雨村那首咏月诗说:“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第一句的韵脚圆字,是下平一先的韵;第二、四两句的栏、看,则是上平十四寒的韵。贾雨村的诗与香菱的诗都押错韵了。

      贾雨村的诗勉强可以解释。因为绝句也好,律诗也好,第一联的上句本来可以不押韵,如果押韵的话,是可以放宽标准押邻韵的。但香菱的诗错韵在最后一句,就不好解释了。小说中写有人叫香菱“闲闲吧”,香菱马上就说“闲字是‘十五删’的,错了韵了”,可见小说里用韵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于是,程甲本、程乙本的出版者,就将这两处“团圆”都改成了“团圞”,这样一改,就符合格律了。但蔡义江先生认为:这两处各脂本皆作“团圆”,所以押错韵是作者习惯导致的,而非抄写错误,而“‘团圆’与‘团圞’,就月而说,义同;但与人事相关时,应用‘团圆’。不以辞害意,今仍从脂本,以存原貌”(《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59页)。

       我是不大同意蔡先生这个意见的。首先要明确一点,格律是客观标准,作者可能会“不以辞害意”则是主观推测。我们是依从客观标准可靠一点呢?还是依从主观推测可靠一点呢?举一个例子,作为旁证。苏轼的名作《念奴娇·赤壁怀古》,其中有一句“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我们平常的断句都是“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实际上,这是不符合格律的。按照《念奴娇》这个词牌的格式,这句话应该这样断句:“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这里的“了”,是全然的意思,比如“了然于心”;“了雄姿英发”,就是“全然一派雄姿英发的气度气象”(《词学新探》周汝昌序,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页)。按照格律来断句,是解释得通的。因此,我们就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去进行主观推测:苏轼是豪放派词人,他有可能没有遵守格律呢?同理,《红楼梦》的这两处“团圆”,如果改成“团圞”,就符合格律了,而且也没有什么解释不通的地方。“团圞”一词在古诗词中是十分常见的,既可以形容月亮,比如“新月曲如眉,未有团圞意”(牛希济《生查子》),也可以用来形容人,比如“何日西窗灯火,眼前儿女团圞”(元好问《清平乐》),而非像蔡先生说的“与人事相关时,应用‘团圆’”。团圞一词,是很容易误抄成“团圆”的,抄手水平又不是很高,这种错误就更容易发生了。所以,依照诗词格律的客观标准,“团圞”是能够解释通顺的;那我们就不能再随便主观推测,曹雪芹有什么习惯,曹雪芹有什么突破束缚的思想,其实都是瞎扯。

      综上所述,我觉得林黛玉说的“不以辞害意”,还应该在后面加上一句:“不以意害辞。”意和辞,内容和形式,应该是辨证统一的,而不能有所偏废。



二、修辞:偷借的用法,泪珠的比喻

       讲完《红楼梦》诗词的特点、格律这两个问题后,我们来从文艺欣赏的角度,研究一点《红楼梦》中的诗句。

第三十七回咏白海棠,林黛玉的诗里有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历来受到读者的好评。先不说后来的读者,就是小说里的人物,看见林黛玉写出这句诗的时候,众人“也都不禁叫好,说‘果然比别人又是一样心肠’”。梁归智先生评论说:“颔联想象不凡,奇峰突起,说海棠偷来梨花之白,借得梅花之魂,不仅写了海棠的美丽,而且把花高度拟人化了,海棠不就像一位风流骀荡的女诗人一般又调皮又可爱吗?”(《红楼赏诗》,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梁先生和蔡义江先生都指出,把海棠与梨花、梅花联系起来,应该是对宋代卢梅坡的名句“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有所借鉴。

       另外,这句诗里的两个动词也格外的惹人注意。之所以这句诗有拟人的效果,就是源于“偷”、“借”这两个动词的使用——这都是人才有的动作。尤其是“偷”字用得很巧妙,可以说正是这个“偷”字,奠定了林黛玉白海棠诗“风流别致”的整体风格。李纨评点大家写的诗,认为林黛玉的诗风流别致,薛宝钗的诗含蓄浑厚。诗的风格其实也彰显出了诗人的精神面貌,用“风流别致”来形容黛玉,用“含蓄浑厚”来形容宝钗,也并无不可。

       不过需要指出,偷、借这两个字,在中国古典诗词中是比较常见的。清代常州词派代表人物周济就指出:“梅溪词中,喜用偷字。”(《介存斋论词杂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7页)这里的梅溪,不是《红楼梦》第一回那个“东鲁孔梅溪”,而是指南宋婉约派重要词人史达祖。周济说史达祖的词,就喜欢用“偷”字。我翻了一下王步高先生的《梅溪词校注》,发现史达祖虽然“偷”字用得多,但都是取“偷偷、悄悄”的意思,与林黛玉的“偷来”是有一点区别的。除了史达祖喜欢用“偷”字,我们还能找出许多其他的例子来,比如李商隐的“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白居易的“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李涉的“偷得浮生半日闲”,这三个例子的“偷”字,意思就是“偷东西”,和林黛玉“偷来”的意思完全一致。南宋女词人李清照有一首《多丽·咏白菊》,也像林黛玉一样是咏花,而李清照的这首词里就有一句“韩令偷香,徐娘傅粉,莫将比拟未新奇”。可见,“偷”字在古典诗词中十分常见,不过林黛玉对这个字的运用,比起上面举的那些例子来,都要更加的新巧活泼。

       “借”字也常见于古典诗词。钱锺书先生就曾一口气列了十多条例子。比如黄庭坚的“坐中更得江南客,开进南窗借月看”,白居易的“池月幸闲无用处,主人能借客游无”,陈与义的“帘钩挂尽蒲团稳,十丈虚庭借雨看”,等等。(《谈艺录》,商务印刷馆2011年版,第53页)

       其实《红楼梦》中也还有用“借”字的诗句,比如林黛玉另一首诗《世外仙源》的颔联:“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蔡义江先生把这一联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对偶句,认为“上句说诗歌从山川中借得秀丽”,“下句说盛世使园林增添新景物”(《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138页)。也就是说,蔡先生分别给林黛玉的上句和下句添了一个主语,把林黛玉的诗句改成了:“诗歌借得山川秀,盛世添来景物新。”我认为这大可不必,甚至是错误的解释,没有理解到林黛玉的原意。林黛玉这一联其实不是普通的对偶,而是流水对。什么是流水对呢?就是上联和下联并不是普通的对称关系,而还有一个承接的关系在里面,就像流水一样贯通无阻。比如王之涣的名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上下句不仅从字面上对称,而且在内容上是连贯的。普通的对偶句只有对称关系,所以上下两句可以互换,意思不会因互换而改变,比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说成“黄河入海流,白日依山尽”,意思都一样。但流水对是一条贯通的线,上下句换过来,意思就不通了,想想王之涣那个名句能改成“更上一层楼,欲穷千里目”吗?不能,改了就乱了。林黛玉的这一联也是流水对,上下句是贯通的,翻译过来就是:“借得山川的秀丽为园林增添新的景致。”林黛玉是把这样一句话拆成了上下两句,还用了对偶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解释,才是正确的理解了林黛玉这句诗的结构和内容。中国古典园林艺术讲究借景的技巧,也就是借助自然风光来为人工园林增添美感,林黛玉的诗句,想表达的也就是这个“借景”。

       《红楼梦》中另外一个用到“借”字的地方,就是贾宝玉题的一副对联:“绕堤柳借三蒿翠,隔岸花分一脉香。”蔡义江先生说“这一联句法特殊,是诗歌炼句修辞的一种技巧”(《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123页),不过他没有说清楚到底如何特殊。我们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一联的上下句都是三个字的名词加一个字的动词再加三个字的名词这种结构,名词动词名词呈现出一种轴对称,而中间这个动词,是既可以用于前面的名词,也可以用于后面的名词。我们既可以说是柳树借给了水一些绿色,也可以反过来说是柳树借来了水的一些绿色;既可以说是花分给了水一些香味,也可以反过来说是花分走了水的一些香味。这就有点像庄周梦蝶,不知道是蝴蝶变成庄周,还是庄周变成蝴蝶。贾宝玉通过这种特殊句法,就将沁芳溪与周围的树、花等环境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创造出了一种和谐美好的氛围。为了深入理解这种特殊句法,我们举一个别的例子进一步说明。杜甫《秋兴八首》中有一联:“丛菊两开他日泪,孤舟一系故园心。”这也是名词动词名词的对称结构,中间的动词同样可以两面用:开的,既可以是菊花,也可以是泪花;系的,既可以是孤舟,也可以是故园心。其中《红楼梦》中使用这种名词动词名词的对称结构,还有不少例子,如“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等,但它们中间的那个动词,好像并不能两面用,所以比起“绕堤柳借三蒿翠,隔岸花分一脉香”,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最后简单说一下林黛玉的另一句诗:“彩线难收面上珠。”这是有名的《题帕三绝》第三首的第一句。其实《题帕三绝》,单独看起来写得并不好,除了哭哭啼啼外就没有什么别的内容了。不过“彩线难收面上珠”这一句,有一个特殊的修辞在里面,所以我准备单独提出来讲一讲。

       面上珠,就是脸上的泪珠。林黛玉这句诗说,彩线也没法把我脸上的泪珠给串起来。因为泪珠虽然名字里有个“珠”字,但毕竟不是钻石不是珠宝,而是一滴一滴的液体,所以肯定是没办法用线串起来的。如果这样来看,林黛玉就说了一句废话。本来,泪珠的说法,就是一个比喻,眼泪就像珠子一样,我们就称之为“泪珠”。但是比喻是有限制的,它只能是一个或某些方面像,而不能是所有方面都像;如果所有方面都像,就用不着比喻了,因为那就是两个一样的东西。我们把眼泪比作珠子,是从形状这个方面来说的;而林黛玉说泪珠无法用线串起来,却是从材质方面来说的。她故意回避了我们将眼泪比作珠子的原因是其形状相似,而从材质方面来说泪珠的不能串起来,有点故意找茬的味道。但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她这茬找得相当好:泪珠不能串起来,也就不能永存,终究是会消失的,所以她接下来说“湘江旧迹已模糊”,当年湘妃哭舜的泪痕已经模糊难寻了,那她今天在这里为宝玉哭死苦活的,用情虽深,终究也是会消失的;理解到这里,我们就能感觉到林黛玉心中那种无力与无奈。

       其实,像林黛玉这样通过故意找茬来寻求艺术效果的,例子比比皆是。比较早的,《诗经·小雅·大东》里有两句:“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翻译过来就是:南方有那簸箕星,不能用来簸米糠;北方有那北斗星,不能用来舀酒浆。实际上,箕宿和北斗七星,都是因为它们的形状像簸箕、像勺子,我们才用比喻的方法称之为箕宿、北斗,而诗人偏偏不从形状来说,而要从用途来说:箕宿没有簸箕的功能,北斗没有勺子的功能。这和林黛玉说泪珠不能串起来,是一样的找茬方式。这样的例子相当丰富,可以说是我国古典诗词中十分常见的一种反比喻修辞。比如白居易《啄木曲》中说:“锥不能解肠结,线不能穿泪珠,火不能销鬓雪。”白居易连用的三个反比喻修辞,其中就包含有林黛玉那个句子的雏形,白居易说“线不能穿泪珠”,林黛玉说“彩线难收面上珠”,承袭的痕迹相当明显。至于更多的反比喻修辞的例证,可以参见钱锺书先生的《谈艺录》和《管锥编》。钱先生对于这个问题,讲得很深很透,我今天能来讲一讲林黛玉的这个诗句,就是受了钱先生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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