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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新小区人防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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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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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贵局好!
本人在帝景蓝湾购买了商品房,现在准备购买地下车位,但是开发商讲目前只有人防车位可以购买,但是没有产权,不知道人防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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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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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七一小学”: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正在建设的帝景蓝湾小区人防工程是开发企业依法配建的工程,战时用于防空、平时可用于小区业主停车,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该人防工程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人防办签订人防工程维护协议,取得平时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人防工程停车位不得出售、附赠,平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目前,该小区人防工程正在施工中,并未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市人防办已经向该小区开发商送达了行政告知书,敦促开发商不得对人防车位进行出租、销售,并对已经违规出售的人防工程停车位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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